EN
https://www.gov.cn/

藥監局通告15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2018-12-03 08:36 來源: 藥監局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關於15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
(2018年第117號)

經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等4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廣西聖民制藥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生産的15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江西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標示為雲南植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2批次鹽酸金黴素眼膏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粒度。

經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廣西聖民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6批次清火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顯微特徵。

經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禦室(北京)集團通化禦室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炎立消膠囊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裝量差異。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標示為信宜市安然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東俊邦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2批次酒蓯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國市輝發中藥飲片加工有限公司、江西和碩藥業有限公司、海南壽南山參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生産的4批次肉蓯蓉(肉蓯蓉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詳見附件)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産品,並進行整改。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和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産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驗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並公開處理結果。

特此通告。

附件:1.15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

      2.不符合規定項目的小知識

國家藥監局

2018年11月22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