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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最高獎勵50萬元

2018-11-13 16: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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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11月13日電(記者 周潤健)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控制和處置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和天津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天津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提出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最高可獎勵50萬元。

辦法指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來信、走訪、網絡、電話等方式,實名或匿名舉報下列違法行為的,應當予以獎勵: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産、經營環節食品安全方面的;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研製、生産、經營、使用等環節産品質量安全方面的;其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需要予以獎勵的。

辦法規定,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獎勵等級,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其中,屬於一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金額或者涉案貨值金額的5%給予獎勵;屬於二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金額或者涉案貨值金額的3%給予獎勵;屬於三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金額或者涉案貨值金額的1.5%給予獎勵。

辦法還明確表示,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如,舉報系統性、區域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舉報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列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等品種,且已對公眾身體健康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舉報故意摻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較大社會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少於30萬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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