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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證明説拜拜!告知承諾制開始試點!

2019-05-17 17:07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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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Q&A

大家注意啦,最近有一個關於證明清理的大招要試點了。近些年隨著“簡證便民”工作的持續開展,已經有13000余項證明事項被取消清理。但還有些證明是法律法規規定的,不能直接取消。為了讓群眾、企業面對這些證明時不再多頭跑,司法部近日印發通知,將在13個省(市)和5個國務院部門試點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這項新政是什麼意思,如何方便你辦事,政策Q&A用7問7答帶你迅速了解——

Q1

什麼是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事項時,以書面(含電子文本)形式將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而依據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Q2

什麼樣的證明適用告知承諾制?

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依法向行政機關或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事項時,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機關或其他機構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觀事實或表明符合特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ps:

直接涉及國家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係公民人身、重大財産安全的證明事項除外。

除試點單位確定必須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外,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採用告知承諾替代證明。

Q3

所有人都適用告知承諾制嗎?

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申請人不願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提交法律法規要求的證明。

Q4

告知啥?承諾啥?

相關單位會製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

書面告知的內容應包括辦理事項的名稱、設定證明的依據、證明的內容、承諾的方式、虛假承諾的責任等。

書面承諾的內容應包括申請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相關條件、願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以及承諾意思表示真實等。

Q5

承諾的內容如何核查?

相關部門會加強事中事後核查。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予以核實。

Q6

不遵守承諾會怎樣?

對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辦理有關事項的,依法撤銷相關決定、給予行政處罰。對於經查實承諾不實的,要追究有過錯的單位或個人的責任。相關單位會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Q7

哪些省市和部門有試點?

確定在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四川、陜西、甘肅等13個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5個國務院部門開展試點。

試點省(市)可以在本地區全面開展試點,也可以選擇個別區域作為試點單位進行試點;試點的國務院部門可自行確定具體試點單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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