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公安交管10項便民利民措施解讀

2019-05-31 08:55 來源: 公安部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解讀(一)
小型汽車駕照“一證通考” 可異地分科目考試

2019年4月,公安部發佈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新措施,這10項新措施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更好地服務廣大群眾,5月23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對這10項新措施陸續進行詳細解讀。

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

問: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在便利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申領方面有什麼新的舉措?

答:申請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市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C類),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進一步便利群眾就近、自主考試領證。

對在內地工作、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可以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範圍內“一證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無需提交住宿登記證明等證明、憑證。

新政實施後,小型汽車駕駛證所有業務實現全國“一證通辦”,內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請考領駕駛證,也可以補領、換領、審驗駕駛證,無需返回戶籍地,無需提交居住、暫住等各類證明。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以在內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請考領、補領、換領和審驗駕駛證,無需提交其他憑證。

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

問: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會給大家帶來什麼便利?

答: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C類)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到外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一是申請地點,直接到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考試地,無需返回原考試地。考試地可變更一次。二是申請手續,內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以直接辦理考試地變更;其他人員及情形需提交的身份證件適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三是考試流程,辦理變更考試地後,申請人就可以直接在現居住地預約參加剩餘科目考試,已通過的考試科目繼續有效。全部科目考試通過後,直接在現考試地領取駕駛證。

試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

問:在便利異地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在總結小型汽車駕駛證省內“一證通考”的基礎上,試行放寬大中型客貨車省內異地申領條件,推行持身份證省內“一證通考”。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證省內直接申領。對在省(區)內不同地市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證省內直接申領。對跨省(區)異地工作、生活的人員,在辦理所在省(區)任一地市居住證後,也可直接在全省範圍內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張弘)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解讀(二)
120個城市車輛轉籍信息可網上轉遞

2019年4月,公安部發佈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新措施,這10項措施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更好地服務廣大群眾,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對10項新措施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請介紹一下車輛異地轉籍試點進展情況和下一步措施。

答:目前,車輛異地轉籍需要車主在遷出地交驗車輛、交回號牌、提取檔案、申領臨牌,再到遷入地提交檔案、交驗車輛、選號領牌,車主和車輛兩頭跑,往返週折多、週期長、成本高。

2018年6月,公安部推出20項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在南京等15個城市試點非營運小微型客車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變群眾跑腿為數據跑路。一是轉籍檔案網上轉遞。對機動車遷出登記地的,申請人不再需要到遷出地車輛管理所提取紙質檔案,檔案信息通過網絡轉遞給遷入地車輛管理所,減少了提取檔案的等候時間,也減少了攜帶、保管、轉交檔案的種種不便。同時,機動車檔案由紙質形式改為電子化形式,更有利於嚴格規範管理,降低偽造、篡改以及遺失的風險。二是轉籍驗車一次完成。在實現電子檔案網上轉遞的基礎上,簡化遷出、遷入車輛登記程序。對機動車遷入異地登記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不再需要回到遷出地車輛管理所驗車,變“遷出、遷入地兩次驗車”為“遷入地一次驗車”,減少群眾兩地間往返。

目前,15個城市試點運行穩妥有序,受到群眾普遍歡迎。此次改革,將擴大試點範圍,再增加105個試點城市。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全部推行,同時各省(區)再選擇1至2個基礎條件好、配套措施完善的城市推行,進一步擴大改革受益面,惠及更多群眾。(朱麗寧)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解讀(三)
實行摩托車全國“通檢” 簡化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

2019年4月,公安部發佈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新措施,這10項措施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更好地服務廣大群眾,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對10項新措施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請介紹一下便利摩托車檢驗方面的工作進展和下一步舉措。

答:目前,全國已實現摩托車省內異地檢驗、小型汽車全國“通檢”和私家車6年內免檢,全國已有2億多新車享受免檢政策,3200多萬車主異地檢車。

自摩托車省內異地檢驗措施實施以來,已有170多萬車主辦理省內異地檢車,放開跨省異地檢驗的呼聲越來越高。同時,隨著摩托車生産質量不斷提升,新車安全性能得到較好保障,社會呼籲參照私家車實行摩托車6年免檢政策,減輕農村群眾檢車負擔。

此次改革,公安部進一步擴大機動車全國“通檢”範圍,推行摩托車跨省異地檢驗,同時推行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檢驗,切實方便群眾駕駛摩托車出行。

一是實行摩托車跨省異地檢驗,申請人可以在摩托車使用地直接檢驗,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無需辦理委託檢驗手續,方便群眾就近檢驗。

二是實行新登記摩托車免予檢驗,對新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車主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別按期領取一次檢驗標誌,免予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對註冊登記超過6年(含6年)的,仍按規定每年檢驗1次。

問:請問針對車輛抵押登記有哪些新的便利政策?

答:近年來,全國交管部門平均每年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業務超過1500萬筆。為服務新業態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公安部積極推進減證便民、減費降負,一方面,推出免複印、免填表等改革措施,便利群眾辦理抵押登記;另一方面,會同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取消抵押登記收費,為群眾和企業減輕負擔。

目前,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需提供機動車所有人、抵押權人雙方身份證明原件、抵押合同等材料,群眾和企業反映提交資料多,特別是每筆業務均提交銀行等抵押權人《營業執照》原件,多有不便。

此次改革,公安部針對癥結所在,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精簡手續、優化流程,切實方便群眾和企業快捷辦理抵押登記,提升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一是資料更精簡。當事人申請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的,在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備案後,提交的身份證明可以為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僅可以使用實物印章,也可以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印章。

二是辦事更就近。積極推行在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群眾可以直接在金融機構辦理機動車抵押業務,不需要再到車管所辦理業務,免於往返奔波。

三是程序更簡潔。推進與銀保監部門及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網,推動機動車抵押信息網上核查比對,用數據跑路代替群眾跑腿,用信息傳輸簡化手續資料。(蔣菱楓)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解讀(四)
擴大車主使用原號牌號碼的範圍全面推行汽車4S店代發臨時車牌

2019年4月,公安部發佈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新措施,這10項措施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更好地服務廣大群眾,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對10項新措施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請介紹一下在機動車號牌號碼使用管理上有哪些新的便民舉措?

答:2017年,公安部推行機動車號牌管理制度改革,推廣應用全國統一的機動車號牌選號系統,實現號牌號碼公開發放、公平選號,推行網上選號、“50選1”等措施,受到群眾普遍歡迎。

此次改革,公安部積極回應群眾需求,推出更多便利群眾選號新舉措。一是同一車主不同車輛號牌互換使用。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個人或者單位)名下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間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一年內同一車輛可以變更一次號牌號碼。二是保留原號牌號碼延期至兩年。原機動車轉移、登出或者遷出後,提出申請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滿足群眾用號需求。

需要提示的是,使用原號牌號碼需要將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安全技術檢驗和交強險均處於有效期內。

問:請問推進4S店代辦、方便群眾辦理新車登記上牌方面有哪些新舉措?

答:交管服務社會化是優化服務供給、解決資源配置不足的重要途徑,是織密服務網絡、滿足群眾新需要的有效載體。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認真落實20項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推行“警企”“警郵”“警保”合作,大力推進汽車4S店、二手車市場、郵政網點、保險公司等社會機構代辦交管業務,健全城鄉全覆蓋的交管服務網絡,城市交管服務網點覆蓋半徑由10余公里縮短至平均3公里,打造了群眾家門口的服務窗口。

目前,全國已有7000余家汽車4S店代辦機動車登記,提供購買車輛、登記選號、購置保險、繳納稅費等“一站式”服務,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此次改革,公安部將在繼續推進社會代辦機動車登記服務的基礎上,全面推行汽車4S店代發臨時行駛車號牌,群眾在4S店可以現場購車、領取臨時車牌,既方便群眾購車後上路行駛,又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實現企業獲益、群眾滿意。(王克輝)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解讀(五)
全國推行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及12123交管語音服務熱線

4月,公安部發佈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新措施,這10項措施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更好地服務廣大群眾,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對10項新措施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在推進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方面有哪些新進展?

答:為落實20項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深化“免提交”改革舉措,2018年11月1日起,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部署在浙江、廣東、重慶、甘肅4省(市)試點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登記業務。

在試點基礎上,公安部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部署全面推行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登記業務,為群眾買車繳稅、登記上牌提供便捷高效服務。一是繳稅渠道多元化。進一步豐富車輛購置稅繳稅渠道,增設購稅業務代辦網點,推廣應用自助繳稅機,推行互聯網繳納車輛購置稅。同時,為車輛登記業務向縣級和社會服務網點下放創造便利條件,更好推行購買車輛、繳納稅費、登記上牌等“一站式”服務。二是信息傳遞實時化。稅務部門將購稅信息實時傳遞至公安交管部門,實現信息共享、聯網核查。三是繳稅憑證無紙化。繳納車輛購置稅後,稅務機關不再打印、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問:在深化“互聯網+交管服務”方面有哪些新舉措?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將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交管服務”體系,推廣應用12123語音服務平臺,在各地設立12123語音服務中心,逐步在全國啟用全國統一交管服務電話號碼“12123”,建立12123交通安全語音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交通管理業務諮詢、信息查詢等服務。此外,“互聯網+交管服務”體系將全面完善,網頁、手機App、短信和語音等多種服務渠道互補互促,適應不同年齡階段、文化層次、習慣偏好、生活環境群體的服務需求。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