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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2021-12-30 16:2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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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生效!

11月2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保管機構東盟秘書處發佈通知,宣佈文萊、柬埔寨、老撾、新加坡、泰國、越南等6個東盟成員國和中國、日本、新西蘭、澳大利亞等4個非東盟成員國已向東盟秘書長正式提交核準書,達到協定生效門檻。根據協定規定,RCEP將於2022年1月1日對上述十國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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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將於2022年1月1日生效

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談RCEP即將正式生效有關情況

2021年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再縮減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分別發佈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版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資準入負面清單進一步縮減至31條、27條,主要變化:一是進一步深化製造業開放。汽車製造領域,取消乘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産同類整車産品的合資企業的限制。廣播電視設備製造領域,取消外商投資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産的限制,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本次修訂,實現了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製造業條目清零。二是自貿試驗區探索放寬服務業準入。市場調查領域,除廣播電視收聽、收視調查須由中方控股外,取消外資準入限制。社會調查領域,允許外商投資社會調查,但要求中方股比不低於67%,法人代表應當具有中國國籍。三是提高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精準度。四是優化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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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發佈2021年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

2022年暫免徵收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

為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財政部印發《關於2022年暫免徵收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的公告》,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暫免徵收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該政策的出臺,有利於做好跨週期調節,助企紓困特別是扶持中小微企業,保訂單、穩預期,積極應對當前外貿面臨不確定不穩定不平衡因素,促進外貿平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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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臺2022年對加工貿易企業內銷暫免徵收緩稅利息政策 推動外貿穩定發展

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調整!

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印發通知,2022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954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一是對新型抗癌藥氯化鐳注射液實施零關稅,降低顱內取栓支架、人造關節等部分醫療産品的進口關稅。二是降低部分消費品的進口關稅,包括鮭魚、鱈魚等優質水産品,嬰兒服裝,洗碗機,滑雪用具等。三是對超過100年的油畫等藝術品實施零關稅。四是對可提高車輛燃油效率、減少尾氣排放的汽油機顆粒捕集器、汽車用電子節氣門,以及可用於土壤修復的泥煤,降低進口關稅。五是降低高純石墨配件、高速動車使用的高壓電纜、燃料電池用膜電極組件和雙極板等關鍵零部件的進口關稅,降低可可豆、植物精油、動物毛皮等食品加工、日化、皮革製造行業所需原材料的進口關稅。六是降低國內短缺的黃鐵礦、純氯化鉀等資源産品的進口關稅。2022年1月1日起,根據國內産業發展和供需情況變化,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範圍內,提高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其中,對部分氨基酸、鉛酸蓄電池零件、明膠、豬肉、間甲酚等取消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為促進相關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提高磷、粗銅的出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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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新發展理念 推動高質量發展 2022年1月1日起我國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

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有這些變化

教育部頒布新修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規定普通話一級甲等須經國家測試機構認定,一級乙等及以下由省級測試機構認定,並將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頒發機構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辦事機構統一變更為國家測試機構,增強了專業測試的統一性、權威性。《管理規定》首次對測試員和考務人員的權益保障作了明確規定,並增加對測試機構違規行為的處理規定。刪除兩次測試間隔時間的要求,擴大測試服務供給;取消屬地報名要求,明確應試人可根據實際需要,就近、就便報名參加測試;針對殘障人士的實際需求,強化對特殊人群的語言測試服務;明確在境內學習、工作或生活3個月及以上的港澳臺人員和外籍人員可自願申請參加測試;增加電子證書相關規定,明確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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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頒布《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 明確家庭教育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家庭教育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教育未成年人愛黨、愛國、愛人民、愛集體、愛社會主義,培養家國情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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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發佈

維護農民工工資權益!《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施行

人社部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制定出臺《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明確,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或者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支付工資,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關責任人員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按照規定公開並共享至同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辦法》規定,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期限為三年。列入期間償還拖欠工資的,自改正之日起滿6個月,且作出守信承諾,可申請提前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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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出臺《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這些地區統一使用一級建造師電子註冊證書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在部分地區啟用一級建造師電子註冊證書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河北等15個省(區、市)及前期開展試點的北京等4個省(市)准予一級建造師初始註冊、增項註冊、重新註冊、延續註冊的,不再發放紙質註冊證書或加貼防偽貼;聘用單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貼防偽貼;因紙質註冊證書遺失、污損或個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發放註冊證書的,不再補發或更換紙質註冊證書。自2022年1月1日起,上述省(區、市)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註冊證書作廢。註冊單位所在地為河北等15個省(區、市)的一級建造師,其註冊專業有效期已過期的,應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續註冊申請;註冊專業仍在有效期內的,應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延續註冊申請;註冊專業有效期屆滿且未提出延續註冊申請的,自2022年1月1日起註冊專業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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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啟用一級建造師電子註冊證書

納稅人符合這些條件之一 可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納稅信用評價與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這些條件之一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一)破産企業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並糾正相關納稅信用失信行為的。(二)因確定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的納稅人,失信主體信息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不予公佈或停止公佈,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為記錄的。(三)由納稅信用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納稅信用關聯評價為D級的納稅人,申請前連續6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為記錄的。(四)因其他失信行為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的納稅人,已糾正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履行稅收法律責任,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為記錄的。(五)因上一年度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本年度納稅信用保留為D級的納稅人,已糾正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履行稅收法律責任或失信主體信息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不予公佈或停止公佈,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為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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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發文明確納稅信用評價與修復有關事項!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徵信業務管理辦法》施行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為推進徵信法治建設、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徵信業務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對信用信息採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等徵信業務的各個環節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信用信息採集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不得過度採集;採集個人信用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並明確告知信息主體採集信用信息的目的;徵信機構要對信息來源、信息質量、信息安全、信息主體授權等進行必要的審查;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於合法、正當的目的,並取得信息主體的明確同意授權,不得濫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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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徵信業務管理辦法》

化粧品生産經營監管有新規!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化粧品生産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規定,化粧品註冊人、備案人應當依法建立化粧品生産質量管理體系,履行産品不良反應監測、風險控制、産品召回等義務,對化粧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直接從事化粧品生産活動的人員應當每年接受健康檢查。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有礙化粧品質量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直接從事化粧品生産活動。化粧品的名稱、成分、功效等標簽標注的事項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以及虛假或者引人誤解、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違反法律法規的內容。普通化粧品不得宣稱特殊化粧品相關功效。

《兒童化粧品監督管理規定》施行!

國家藥監局發佈《兒童化粧品監督管理規定》。除標簽要求以外,其他關於兒童化粧品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了兒童化粧品定義,即“適用於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粧品”。兒童化粧品配方設計不允許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脫毛、除臭、去屑、防脫髮、染發、燙髮等為目的的原料,應當選用有長期安全使用歷史的化粧品原料,不得使用尚處於監測期的新原料,不允許使用基因技術、納米技術等新技術製備的原料。化粧品生産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確保兒童化粧品可追溯。

《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執行

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提出,對擬建、在建項目,應對照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實施,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對能效低於本行業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合理設置政策實施過渡期,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提高生産運行能效,堅決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産能、落後工藝、落後産品。對需開展技術改造的項目,各地要明確改造升級和淘汰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計劃,在規定時限內將能效改造升級到基準水平以上,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對於不能按期改造完畢的項目進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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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發佈《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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