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國家機關的食堂裏,赫然貼著兩張“食物相剋圖譜”,上面列舉了幾十對不能同時吃的食物,並指出若同食“相剋”食物會導致各種嚴重症狀。我國東漢時代的大醫學家張仲景的《金匱要略》一書中,提到有48對食物不能放在一起吃。事實上,關於食物“相剋”的説法一直在坊間流傳,流行較廣的有螃蟹不能與柿子同吃,花生不能與黃瓜同吃,大蔥不能與蜂蜜同吃,紅薯不能與香蕉同吃,綠豆不能與狗肉同吃,松花蛋不能與糖同吃等,否則會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那麼,食物相剋到底有沒有科學道理呢?怎樣吃才不會犯忌呢?
中醫的“食物相反”並非“食物相剋”
食物之間搭配不當,古籍中確切的説法叫“食物相反”或“合食禁(忌)”。北京市中醫疑難病研究協會副秘書長張濤指出,中醫主張飲食要“寒溫中適”,這裡的寒溫,除指飯菜溫度主要指食性。所謂食性,即所有食品,無論水果、蔬菜、肉類或是穀物都各有其寒、熱、溫、良的特性。不同物性的飲食共同作用於人體,就可能會産生一些副作用,我們稱之為食物“相反”。也就是中醫所説的物性疊加出現的機體副作用。
張濤介紹説,食用兩種性狀相反的食物,可能引起如下兩種情況:其一,營養成分在吸收代謝過程中相互影響,使得食物原有的營養功能有所下降;其二,寒溫相異的食物同食,可能會引起身體不適。如韭菜為熱性,水為涼性,如果剛吃完韭菜後喝涼水,則容易引起腹瀉。
“再比如螃蟹與柿子‘相剋’一説,從中醫角度講,螃蟹和柿子皆為寒性,兩個寒性的東西合食,再恰逢飲食者肌體虛寒,則會雪上加霜,導致腹瀉等不適症狀。因而,一般吃螃蟹要吃薑汁,因為姜是溫性的,可以與螃蟹相輔相成,抵消其虛寒可能産生的不良作用。這是食物的相反説,它並不是指事物本身‘相剋’,而是與人的體質等個體因素相關。因而須辨證看待,要因人因時因地制宜。”張濤補充道。因而,不能籠統説食物“相剋”會導致疾病、死亡等。
“食物相剋”論,並無科學依據
對於電影《雙食記》裏所提到的蝦與維生素C合食這一“殺人食譜”,美國普渡大學農業與生物系食品工程專業博士、科學松鼠會成員雲無心表示:“這一説法在理論上完全説不通。首先,蝦中的砷含量很少,而且主要以沒有明顯毒性的有機形式存在。其次,不同化合態的砷之間要轉化,還需要相應的轉化條件,而人體並不是一個合適的化學反應器。第三,即使轉化真的能發生,也需要一次吃下一百多斤的蝦才能得到足夠毒死人的砒霜。實際上,國外很多食譜中都是把蝦和維生素C含量很高的食物一起吃的。”
我國生物化學和營養學研究的先導者之一鄭集教授,曾對“香蕉與芋頭”、“花生與黃瓜”等14種傳説“相剋”的食物進行實驗,他首先用動物實驗,最後自己親自食用,結果證明這些食物均無“相剋”現象。
另外,中國營養學會也曾和蘭州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哈爾濱大學合作,對所謂的“食物相剋”説法進行了動物和人體實驗。蘭州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請100名志願者對 “豬肉與百合”“雞肉與芝麻”“牛肉與土豆”“土豆與西紅柿”“韭菜與菠菜”5對所謂的“相剋”食物進行實驗。志願者連續吃了一週,沒有發現哪一組食物會引起胃腸紊亂、嘔吐、中毒等現象。哈爾濱大學選了12對所謂的“相剋”食物,如“海帶與豆腐”“羊肉與茶”等,請30名健康受試者吃了3天,也沒有發現任何中毒現象。
平衡膳食才能有利健康
現代營養學認為,食物是供人和動物食用的天然物質,除提供營養並滿足我們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外,應該是無毒的,或通過烹調可祛除其毒素。比如,把扁豆和茄子燒煮熟透,即可祛除其中有毒的生物鹼。
“我們説‘飲食搭配要合理’,指的是通過合理的食譜獲得全面均衡的營養成分。有一些食物搭配在一起,會對某些營養成分的吸收造成一定影響,不過這種影響並不是‘有毒’,而且影響也不大。只要是正常合格的食品,在吃的時候注意適量的原則,把握好度,完全不存在‘相剋’的問題。” 雲無心説。
2011年初,國家重新頒布了《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精編版),再次告誡人們要科學進食,膳食應多樣化才有利健康。我們應依據科學的膳食知識來安排日常飲食,而不是盲目相信“食物相剋”論。
最後,張濤強調:“中醫本身就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它不同於西醫,不是數據化的。在古代沒有科學儀器檢測的條件下,古人為我們列出的飲食搭配禁忌名錄並不一定都科學,但也不能全盤否定。中華飲食文化博大精深,我們在繼承和發揚傳統養生文化的時候應該借而鑒之,做到古為今用,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加以批判性的看待,進行科學地發展。”(實習生 高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