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勞動保障廳6月20日出臺省屬企業2006年工資增長調控目標,規定省屬企業今年度工資增長基準線為本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2%,預警線為本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下線為本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
企業增長工資可通過兩種途徑。實行工效挂鉤(包乾)的企業,其來源是當年預計提取的工資總額和歷年結余,未實行工效挂鉤的企業按照現工資列支渠道列支。有支付能力的工效挂鉤企業,當年執行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增資不超過基準線的部分,可核增工資總額基數。據悉,該指導線的執行時間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具體執行時間由各企業根據各自的支付能力自主確定。企業執行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增資部分,可憑執行情況於2006年12月31日前到省勞動保障廳追加工資總額計劃。
江蘇省勞動保障廳要求,企業應依法建立健全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為主要形式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根據2006年度工資增長指導線,參考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結合本企業實際,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逐步增加勞動者的工資,使職工工資收入隨企業效益提高而正常增長,讓職工共享企業發展成果。(黃紅芳 楊 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