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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7月1日起隨交強險徵繳 繳自行車稅成歷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保險公司:確保各網點都能辦理車船稅收繳

    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記者毛曉梅、王宇)“我們正在按兩部門通知的要求,積極做相應準備工作,確保各營業網點7月1日都能正常辦理車船稅的收繳。”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車險部總經理助理雙磊對記者説。

    今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從事“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唯一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4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與中國保監會《關於做好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的通知》正式發到了包括人保財險等具有承辦交強險資格的24家保險公司手上。

    雙磊表示,由於目前車船稅的徵繳工作下放到省,很多細節問題還沒最終確定,比如具體應跟哪一級稅務機關結報稅款、稅款結繳期限等,大量的準備工作都有待各省級分公司去做。“不過,涉及總公司層面的工作如交強險保單的更改已完畢,系統升級、人員培訓等工作正在進展中。”

    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處長宣鳴告訴記者,目前保險公司通過仲介渠道銷售的交強險業務量,在交強險保費收入中佔相當比重,一般高達60%,因此對全國各地大大小小的仲介機構進行代收代繳培訓和管理將是目前最重的任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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