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大對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培訓力度,將農業富餘勞動力納入就業失業管理範圍,在城鎮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後失業的,進行失業登記。符合規定的,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從今年起到2011年天津市將培訓農業富餘勞動力20萬人,就業率力爭達到80%。
據了解,農業富餘勞動力是具有天津市農籍戶口需要向非農産業轉移就業的失地農民、富餘勞動力、初高中畢業未升學的人員和退役士兵。培訓內容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並對受訓農民輔助開展基本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安全生産、城市生活基本常識等引導性培訓。採取政府購買的方式,對參加《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中所列職業和等級的技能培訓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的勞動力,按相關標準分別給予培訓成本100%、80%、60%的培訓補貼和100%的鑒定費補貼。此外,將農業富餘勞動力納入就業失業管理範圍,在城鎮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後失業的,進行失業登記。符合規定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各區縣托底安置農業富餘勞動力和失地農民中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用人單位招用失地農民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屬於服務型企業的,給予1年崗位補貼和3年社會保險補貼;屬於非服務型企業的,給予1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失地農民創辦企業或經濟組織自籌資金不足的,還將給予小額貸款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