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維權問答:放棄繼承就能不贍養父母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19日   來源:工人日報

    問:我大伯有兩個孩子,兒子在城裏生活,女兒在農村。我大伯按照農村的習慣,認為自己應該由城裏的兒子贍養,所以早早立下遺囑,表示自己的財産將來由兒子繼承。對此,他在農村生活的女兒也表示同意。但是,大伯到了城裏發現自己根本過不慣城裏的生活,還是想回農村老家,並希望女兒將來能贍養他。可他的女兒表示,自己將來不會繼承老人的遺産,沒有義務贍養老人。因此,拒絕贍養老人。請問,孩子能以不繼承父母遺産為由拒絕贍養老人嗎? (黃慧)

    答: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由此可以看出,兒女不能以將來不繼承父母的遺産為由不贍養父母。

    你的大伯現在希望女兒能贍養自己,而其女兒以不繼承遺産為由拒絕贍養老人,這一做法不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

    另外,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産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因而放棄繼承權只能是享有繼承權的人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即繼承開始之後表示,如果被繼承人還活著,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是沒有任何效力的。(卞靜) 

 
 
 相關鏈結
· 維權問答:排污達標造成損害能免責嗎?
· 維權問答:公司合併後工齡怎麼算?
· 維權問答:未過戶車輛傷人誰賠償?
· 維權問答:新手機買來就壞能否退貨?
· 維權問答:臨時電力工程影響居民出行怎麼辦?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