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日前主持召開環保總局局務會議,聽取對環保法規清理情況的彙報,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先進的國家環境監測與預警體系建設綱要》、《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草案)》和《第29屆奧運會空氣質量保障措施》。
會議聽取了總局法規司關於清理環保法規情況的彙報。會議指出,這次環保法規清理工作指導思想明確,工作細緻,成效顯著,對於從制度保障上加快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建立與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新階段相適應的環保法律體系,具有重要作用。會議原則同意經過認真清理並商有關部門提出的對現行環保法規和規章立、改、廢建議。會議要求,有關部門要按照以立為要,先立後廢的原則,抓緊制定新的替代法規或修改原有法規,以更好地適應環境執法監管的需要。
會議認為,建設以運轉高效、反應靈敏、數據可靠為基本特徵的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科學分析判斷環境形勢和污染狀況,準確及時公佈環境質量信息,對於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樹立環境管理科學執法形象、提高環保部門的權威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會議原則同意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廣泛吸取各方意見後制定的《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綱要》。會議要求,有關部門要抓緊深入論證並進一步修改後發佈實行。
會議認為,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保障污染源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制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十分必要。《條例草案》在闡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義的基礎上,對污染源普查的對象、範圍、組織實施、數據管理以及遵循的原則和工作方法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會議決定,《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報請國務院審議。
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第29屆奧運會空氣質量保障措施》。會議要求,經進一步修改完善並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報請國務院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