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素質全面提高就業人員成倍增加
——改革開放30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六
國家統計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堅持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人口數量平穩增長,人口素質全面提高,實現了人口再生産類型的根本轉變,為世界人口發展做出了較大貢獻。與此同時,隨著積極就業政策的貫徹落實,勞動力市場的日臻完善,市場導向就業機制的逐步建立,勞動法制建設步伐的加快,就業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就業人數成倍增加。
一、人口增長步伐得到有效控制,極大地緩解了世界上人口最多國家的就業壓力
(一)生育水平明顯下降,實現了人口總量的平穩增長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貫徹落實,我國人口生育水平不斷下降。人口出生率由1978年的18.3‰下降到2007年的12.1‰,年均下降0.2個千分點(圖1)。育齡婦女一般生育率由1981年的82.4‰下降到2007年的37.5‰,年均下降1.7個千分點。按1990年育齡婦女年齡結構進行標準化後,一般生育率由1981年的86.6‰下降到2007年的47.4‰,年均下降1.5個千分點。
人口再生産類型完成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長”的傳統模式向“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長”的現代模式轉變。我國人口再生産類型的這一歷史性轉變,速度快,時間短,僅僅用了不到30年的時間,而發達國家通常需要上百年才能走完這一歷程。隨著出生率的下降,人口自然增長率由1978年的12.0‰下降到2007年的5.2‰,年均下降0.2個千分點。年末總人口由1978年的96259萬人增加到2007年的132129萬人,年均增長1.1%,比改革開放前(1949-1977年)的年均2.0%的增長速度下降了0.9個百分點。自1987年起,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基本保持穩步下降趨勢,2002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13‰以下,1998年人口自然增長率首次降到10‰以下,2004年人口自然增長率又下降到6‰以下,我國人口進入平穩增長時期。
圖1 1978-2007年我國年末總人口和人口出生率
(二)人口增量不斷減少,緩解了勞動力市場的就業壓力
人口增速趨緩使人口增量不斷減少。1979年至2007年我國年末總人口累計增加35870萬人,平均每年凈增1237萬人。分階段看,1979-1987年平均每年凈增1449萬人,1988-1997年減少到1433萬人,1998-2007年進一步減少到850萬人。2000年後,我國每年的凈增人口一直保持在800萬人左右,且呈繼續下降趨勢,2007年的凈增人口僅為681萬人,又比上年少增加11萬人。
據估算,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來,全國少生4億多人,使中國“13億人口日”和世界“60億人口日”的到來時間都推遲了4年,減輕了人口增長過快的壓力。這期間,中國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由1980年的22.2%下降到2007年的20.1%,中國人口年增長佔世界人口年增長的比例也從1982年的18.4%下降到2007年的10.3%。中國人口增量的下降為世界人口與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人口增量的下降也使每年新成長的勞動力人數明顯減少,極大緩解了我國勞動力市場上的就業壓力。我國是世界上人口和勞動力最多的國家,目前,城鎮每年新成長的勞動力在1000萬人以上,勞動力供大於求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面臨的矛盾。如果沒有有效控制人口的快速增長,我國至少還需要多解決4億人的就業問題,這不僅會使就業供求矛盾更加尖銳,甚至會影響社會和諧與穩定。
(三)撫養比持續降低,減輕了勞動年齡人口的經濟負擔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15-64歲的勞動年齡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逐年上升,為社會經濟建設提供了豐富的勞動力資源,同時由於0-14歲的少年兒童人口比重的迅速下降,使少兒撫養比和總撫養比都顯著下降,極大減輕了勞動年齡人口的經濟負擔。
數據顯示,我國0-14歲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從1982年的33.6%下降到2007年的19.4%,年均下降0.6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從1982年的61.5%上升到2007年的72.5%,年均上升0.4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從1982年的4.9%上升到2007年的8.1%,年均上升0.1個百分點(表1)。人口少兒撫養比從1982年的54.6%下降到2007年的26.8%,下降幅度超過50%,年均下降1.1個百分點;老年撫養比從1982年的8.0%上升到2007年的11.2%,上升幅度為40%,年均上升0.1個百分點。由於老年撫養比的上升速度遠低於少兒撫養比的下降速度,因此總撫養比呈下降趨勢。我國人口總撫養比從1982年的62.6%下降到2007年的38.0%,下降幅度約為40%,年均下降1.0個百分點。2005年後,人口總撫養比一直保持在40%以下,即每5個勞動年齡人口只需負擔不到2個少兒和老年人口,人口年齡結構處於黃金時期。這樣的人口年齡結構不僅意味著勞動力資源豐富,勞動力負擔較輕,還意味著較高的儲蓄率和較強的社會需求,對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高速發展非常有利。
表1 1982-2007年我國各年齡段人口占總人口比重
(單位:%)
年份
|
0-14歲
|
15-64歲
|
65歲及以上
|
1982
|
33.6
|
61.5
|
4.9
|
1990
|
27.7
|
66.7
|
5.6
|
1991
|
27.7
|
66.3
|
6.0
|
1992
|
27.6
|
66.2
|
6.2
|
1993
|
27.2
|
66.7
|
6.2
|
1994
|
27.0
|
66.6
|
6.4
|
1995
|
26.6
|
67.2
|
6.2
|
1996
|
26.4
|
67.2
|
6.4
|
1997
|
26.0
|
67.5
|
6.5
|
1998
|
25.7
|
67.6
|
6.7
|
1999
|
25.4
|
67.7
|
6.9
|
2000
|
22.9
|
70.1
|
7.0
|
2001
|
22.5
|
70.4
|
7.1
|
2002
|
22.4
|
70.3
|
7.3
|
2003
|
22.1
|
70.4
|
7.5
|
2004
|
21.5
|
70.9
|
7.6
|
2005
|
20.3
|
72.0
|
7.7
|
2006
|
19.8
|
72.3
|
7.9
|
2007
|
19.4
|
72.5
|
8.1
|
二、人口素質明顯改善,為經濟建設提供了更高層次的勞動力資源
(一)人均預期壽命顯著提高,人口健康狀況明顯改善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公共衛生事業的進步,我國人口總體健康狀況有了極大改善。
嬰兒死亡率持續下降。歷年人口普查數據顯示,1981年我國嬰兒死亡率為37.6‰,1990年下降到32.9‰,2000年又下降到28.4‰,平均每十年下降4.6個千分點。2005年我國嬰兒死亡率為24.3‰,比2000年下降了4.1個千分點,下降速度明顯(表2)。
人均預期壽命顯著提高。1981年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為67.8歲,2005年提高到73.0歲,提高了5.2歲。其中男性平均預期壽命從1981年66.3歲提高到2005年的70.8歲,女性從69.3歲提高到75.3歲(表2)。2005年世界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為67歲,發展中國家及地區為65歲,我國人口預期壽命不僅明顯高於發展中國家及地區,也高於世界平均水平。
表2 1981-2005年嬰兒死亡率和平均預期壽命
(單位:‰,歲)
年份
|
嬰兒死亡率
|
平均預期壽命
|
合計
|
男
|
女
|
1981
|
37.6
|
67.8
|
66.3
|
69.3
|
1990
|
32.9
|
68.6
|
66.8
|
70.5
|
2000
|
28.4
|
71.4
|
69.6
|
73.3
|
2005
|
24.3
|
73.0
|
70.8
|
75.3
|
(二)人均受教育年限大幅增加,勞動力素質整體提升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對各類人才的需求日益加大,政府對教育的投入大量增加,人口的整體受教育水平顯著提高。1982年,我國6歲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5.2年,相當於小學六年級水平,2007年提高到8.2年,比1982年整整提高了3年,已經達到初中三年級水平。受教育程度的性別差距明顯縮小。1982年,我國男性人均受教育年限為6.2年,女性為4.2年,男性比女性多2.0年;2007年,男性人均受教育年限增長到8.7年,女性增長到7.7年,兩性差距縮小到1.0年(表3)。
表3 1982-2007年6歲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單位:年)
年份
|
合計
|
男
|
女
|
1982
|
5.2
|
6.2
|
4.2
|
1990
|
6.3
|
7.0
|
5.4
|
1995
|
6.7
|
7.4
|
6.0
|
2000
|
7.6
|
8.1
|
7.1
|
2006
|
8.0
|
8.5
|
7.5
|
2007
|
8.2
|
8.7
|
7.7
|
人口文化素質的提高整體提升了勞動力素質。我國16歲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從1982年的5.3年提高到2007年的8.4年,提高了3.1年。其中男性從6.5年提高到9.0年,提高了2.5年;女性從4.1年提高到7.8年,提高了3.7年。
(三)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重大幅上升,專業技術人員大量涌現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近年來受高校擴招和各種成人教育迅速發展的影響,我國大專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迅速增加。2007年底,我國總人口中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口占12.6%,比1982年的6.6%增加了6.0個百分點;具有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占6.2%,比1982年的0.6%增加了5.6個百分點。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口比重快速提升。1982-1990年,具有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從0.6%提高到1.4%,年均增加0.1個百分點;1990-2000年從1.4%提高到3.6%,年均增加0.2個百分點;2000-2007年從3.6%提高到6.2%,年均增加0.3個百分點(表4)。
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大量涌現。2007年,城鎮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達到3314萬人,比1999年增加253萬人;專業技術人員佔在崗職工的比重為29.0%,比1999年提高了3.0個百分點。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房地産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增長較快,2007年比2003年分別增長了38.2%、21.6%和21.2%。
表4 1982-2007年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
(單位:%)
|
小學
|
初中
|
高中
|
大專
及以上
|
1982
|
35.4
|
17.8
|
6.6
|
0.6
|
1990
|
37.2
|
23.3
|
8.0
|
1.4
|
1995
|
38.4
|
27.3
|
8.3
|
2.0
|
2000
|
35.7
|
34.0
|
11.1
|
3.6
|
2006
|
31.0
|
36.6
|
12.1
|
5.8
|
2007
|
29.9
|
37.8
|
12.6
|
6.2
|
三、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基本形成,積極就業政策卓有成效
(一)就業體制從“統包統配”走向市場調節,就業總量成倍增加
1、實行“三結合”就業方針,成功解決返城知青的就業問題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長期實行的是“統包統配”的就業政策,這一就業管理模式對於解決我國的就業問題曾發揮過重要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經濟情況的不斷變化,這種體制帶來的人浮於事、效率低下的弊端越來越嚴重。20世紀70年代末,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緩慢,就業渠道狹窄,知識青年返城達到高峰,城鎮勞動力供求矛盾十分尖銳。據統計,1978年和1979年城鎮登記失業率分別達到5.3%和5.4%,登記失業人員分別達到530萬和568萬人。為解決大批知識青年和新生勞動力的就業問題,1980年中央提出了在國家統籌規劃和指導下,勞動部門介紹就業,志願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三結合”就業方針。在這一政策推動下,通過調整所有制結構和産業結構,鼓勵青年組織起來發展勞動服務公司,以及自謀職業、創辦個體經濟和私營企業等措施,城鎮就業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到1982年,全國多數地區基本解決了1980年以前積累下來的包括返城知識青年在內的城鎮失業問題。1985年,我國城鎮就業問題進一步緩解,城鎮登記失業率從1978年的5.3%下降到了1.8%,創歷史最低。“三結合”就業方針不僅解決了當時我國城鎮嚴重的失業問題,也啟動了我國勞動就業制度的改革,有力地推動了我國勞動力市場的發育,改變了人們的就業觀念,促進了我國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等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發展。
2、打破“鐵飯碗”用工制度,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
“統包統配”的固定工制度阻礙了勞動力的流動,養成了職工的“鐵飯碗”意識,不利於勞動力資源的有效配置和職工工作積極性的發揮。為改變這一弊端,1986年7月,國務院頒布了國有企業勞動制度改革的“四項規定”,決定改革企業用工制度,規定國有企業招工一律實行合同制。這一改革確定了企業用人的主體地位,打破了企業職工能進不能出的限制。1992年,國務院頒布《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規定國有工業企業用人不受時間和數量的限制,進一步推動了國有企業用工進入勞動力市場。1995年《勞動法》實施以後,勞動合同制得到全面執行。與此同時,高校畢業生分配製度也開始了改革。1989年開始逐步實行畢業生自主擇業,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雙向選擇”制度。1993年,實行少數畢業生由國家安排就業,多數畢業生“自主擇業”的就業制度。
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勞動就業制度的改革也進入了新的階段。十四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培育和發展“勞動力市場”的目標。1998年6月,中央提出了“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新時期就業方針。這一方針明確了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作用,確定了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隨著勞動力市場的培育和發展,企業作為勞動力市場的用人主體的地位得到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勞動力市場供求機制基本形成,勞動力流動開始突破城鄉、地區之間的分割,市場導向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體現和加強。
3、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有效解決包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在內的就業困難群體的失業問題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三年脫困目標的提出,職工下崗問題突出。在實施“再就業工程”和構築“三條保障線”的基礎上,中共中央、國務院于2002年9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重點圍繞解決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推出一系列促進就業再就業的政策,確立了積極就業政策的基本框架。2003年10月,《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第一次將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寫進黨的文件中,提出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2005年11月,國務院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充實和完善了積極就業政策,將廠辦大集體企業職工納入政策範圍。2006年3月國務院發佈《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同年6月,中組部、教育部等14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切實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把大學生就業納入了勞動力市場體系的宏觀調控中。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提出了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和平等就業的新要求。至此,基本形成了包括下崗職工、城鎮新增勞動力、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在內的“四位一體”的積極就業政策體系框架。
積極就業政策的實施,基本解決了國有企業職工的下崗失業問題。據勞動部門統計,1998年至2005年間,全國共有國有企業下崗人員2867萬人,實現再就業1975萬人,佔下崗職工的68.9%。到2007年底,基本解決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問題,完成了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的並軌。
4、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就業總量成倍增加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實現了持續快速增長,1979-2007年,國內生産總值年均增長9.8%。與此同時,就業體制打破了“統包統配”的僵化模式,建立了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實施了積極就業政策。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和積極的就業政策為就業增長提供了有力保障,就業規模持續擴大,總量成倍增加。據統計,2007年,我國就業人數76990萬人,比1978年增加了36838萬人,年均增加1270萬人,年均增長2.3%。29年間增加的就業人數是改革開放前凈增就業人數的1.85倍,比2005年原西方七國集團就業人數總和還超出3470萬人。城鎮就業增加更快。2007年城鎮就業人數29350萬人,比1978年增加了19836萬人,增長了2.08倍,年均增加684萬人,年均增長約4%。城鎮增加的就業人數是改革開放前城鎮凈增就業人數的2.76倍,相當於2005年美國、英國和加拿大三國的就業總數。
(二)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統籌城鄉就業取得積極成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政策經歷了從限制流動到允許流動,從控制盲目流動到引導有序轉移,直到實行城鄉統籌就業,推動城鄉勞動力市場逐步一體化的發展過程。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佈《關於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開始允許農民在自籌資金、自理口糧的條件下,進入城鎮務工經商,破除了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政策限制。伴隨著政策措施的逐步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進入較快增長期。據統計,1985年農村外出勞動力達到2000萬人。為有效應對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開始出現的“民工潮”引發的交通運輸、社會治安、勞動力市場管理等諸多問題,1991年5月,原勞動部、農業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共同推動了“中國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項目”,開始探索統籌城鄉就業,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的途徑。1993年以來,施行了“農村勞動力流動有序化工程”,在全國開始實施以就業證卡管理為中心的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的就業制度,並對小城鎮的戶籍管理制度進行了改革。從2000年下半年開始,各地開始逐步取消對農民進城就業的各種不合理限制,積極推進涉及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就業、保障、戶籍、教育、住房、小城鎮建設等多方面的配套改革,使城鄉勞動力市場一體化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流動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2006年,統籌城鄉就業、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被列為“十一五”規劃綱要的一項重要任務,統籌城鄉就業取得積極成效。1990年農村外出勞動力突破5000萬人,2000年突破8000萬人,2005年突破1億人,達到1.26億人,2006年達到1.3億人。城鎮就業人員比例也迅速上升,從1978年的23.7%增加到2007年的38%。
(三)就業方式趨於多樣化,就業結構得到優化和提升
1、鼓勵創業和自謀職業,非公有制單位成為就業增加的主體
改革開放前,由於限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1978年僅有個體就業人員15萬人,佔全部就業人員的比例不到0.04%。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並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逐步形成並完善了關於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一系列理論、方針、政策和制度。非公有制經濟迅速崛起,在國民經濟總量中所佔的份額也不斷擴大,不僅繁榮了城鄉經濟,增加了財政收入,在創造就業崗位、吸納失業人員、促進社會穩定方面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到2007年,我國就業的所有制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城鎮非公有制單位就業人員比例從1978年的0.2%增加到2007年的75.7%。其中,股份制經濟單位就業人員從無到有,已達到788萬人,佔城鎮就業人員的2.7%;外商及港、澳、臺投資經濟單位從業人員達1583萬人,佔城鎮就業人員的5.4%;私營個體經濟從業人員達7891萬人,佔城鎮就業人員26.9%。20世紀90年代以來,個體私營企業平均每年凈增工作崗位420萬個,佔城鎮每年新增加崗位的58.7%。
2、三次産業就業結構得到明顯優化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進一步加快,針對過去産業結構偏向重工業的情況,國家結合産業結構調整先後將發展重點轉向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輕工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以及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交通運輸、郵電通訊、金融保險業等基礎設施和第三産業。通過産業結構調整,積極引導有利於增加就業機會的産業和企業的發展,在增加基本建設投資,積極擴大內需,保持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重視發展具有比較優勢和市場潛力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特別是就業容量比較大的服務性企業和中小企業。隨著經濟結構和産業結構的調整,就業人員的就業結構發生了相應變化。1978年,我國全部就業人員中,從事第一産業的29318萬人,佔70.5%;從事第二産業的6945萬人,佔17.3%;從事第三産業的4890萬人,佔12.2%。1994年,第三産業就業人數超過了第二産業;1997年,第二、三産業就業人數之和首次超過第一産業。到2007年,從事第一産業的人員31444萬人,佔40.8%;從事第二産業的人員20629萬人,佔26.8%;從事第三産業的人員24917萬人,佔32.4%。與1978年相比,第一産業下降了29.7個百分點,第二、三産業分別上升9.5和20.2個百分點。從增減的絕對量看,第一産業增加2126萬人,年均增長0.4%;第二産業增加13684萬人,年均增長3.8%;第三産業增加20027萬人,年均增長5.8%。29年來,第一産業就業人數不斷向第二、三産業轉移,第三産業成為就業人數增長最快的産業。
(四)勞動者就業權益得到保障,就業服務體系不斷完善
1、勞動就業的法制建設逐步成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勞動法制建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特別是從1994年到現在的十多年時間內,就業立法明顯加快。1994年,國家頒布了《勞動法》,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專門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律,是勞動保障法制建設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勞動法》規定了公民平等就業、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等方面的權利,規定了按勞分配的原則及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通過貫徹落實《勞動法》,我國先後建立了職業培訓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勞動關係協調製度、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勞動標準制度、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和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制度。2007年6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進一步規範了勞動關係,在《勞動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對員工的保護力度。同年8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就業促進法》,使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提升到了一個較高的層次,強調國家實行統籌城鄉和區域的就業政策,逐步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消除就業歧視,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制定政策並採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扶持和援助。此外,國務院修訂公佈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制定頒發了《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保障部還公佈了《工傷認定辦法》、《最低工資規定》等一系列部門規章。通過頒布和實施一系列勞動就業法律、條例和規章,涉及勞動關係的法律體系建設逐步完善,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機制逐漸形成。
2、就業服務體系不斷完善
我國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建立並不斷完善包含職業介紹、就業訓練、失業保險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等內容的就業服務體系。198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廣開門路,搞活經濟,解決城鎮就業問題的若干決定》,要求在明確“三結合”就業方針的同時,積極成立勞動服務公司,負責對待業人員進行組織、培訓和介紹職業。1989年,原勞動部下發文件,明確提出建立和完善以職業介紹、就業培訓、失業保險、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為支柱的就業服務體系。在全國清理整頓公司形勢推動下,兼有部分行政職能的公益性勞動服務公司相繼更名為勞動就業管理局或服務局,以職業介紹為龍頭的四大支柱就業服務事業迅猛發展。1990年,勞動部門總結各地經驗,制定了《職業介紹暫行規定》,把組織勞動力市場的專門服務機構統一為“職業介紹所”,讓其承擔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與就業諮詢的任務。1991年底,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勞動部門共開辦職業介紹所9674所,基本上覆蓋了省、地(市)、縣(區),並向鄉鎮延伸。為適應就業再就業形勢的需要,2003年提出了“就業服務要實現專業化、制度化、社會化”的要求,就業服務開始進入以人本服務為核心的新的發展階段。2007年,公共就業服務寫入《就業促進法》,以法律形式要求縣以上政府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勞動者提供就業政策法規諮詢、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等方面的服務。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深化和勞動力市場的培育,目前已基本形成多層次的就業服務網絡。就業服務體系發揮了為勞動者求職和企業用人提供指導、諮詢與介紹服務,對初次求職者進行就業前訓練,對失業人員進行轉業訓練並提供失業保險,對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培訓和組織勞務輸出服務,為就業弱勢群體提供就業崗位的重要作用。
2007年,全國共有各類職業介紹機構37897所,其中公共職業介紹機構24806個。全年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介紹成功1981萬人次。年末全國共有技工學校2995所,全年面向社會開展培訓381萬人次。年末全國共有就業訓練中心3173個,民辦培訓機構21811個,全年共開展培訓1960萬人次。全年共有643萬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參加了再就業培訓,64萬人參加了創業培訓。年末全國共有職業技能鑒定機構7794個,全年共有1223萬人參加了職業技能鑒定。年末全國共有境外就業仲介機構500家,通過這些機構介紹並仍在國外和港澳臺地區就業的人員共10.5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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