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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禁毒局局長介紹易制毒化學品集中宣傳整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11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部署開展易制毒化學品集中宣傳整治行動
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防範的良好氛圍
——專訪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楊鳳瑞

    為進一步提高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運輸、使用、進出口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守法自律意識和自我管理能力,防範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據2009年國家禁毒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國家禁毒委員會部署2009年全國禁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定於2009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全國部署開展一次直接面向、深入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市場的集中宣傳整治行動。日前,圍繞集中宣傳整治行動開展情況,記者採訪了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楊鳳瑞。

    記者:什麼是易制毒化學品?為什麼要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

    楊鳳瑞:易制毒化學品是指國家規定管制的可用於製造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原料和配劑,既廣泛應用於工農業生産和群眾日常生活,流入非法渠道又可用於製造毒品。目前,我國列管了三類24個品種,第一類主要是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第二類、第三類主要是用於製造毒品的配劑。無論是大麻、可卡因等植物天然毒品還是冰毒、搖頭丸等合成化學毒品的加工都離不開易制毒化學品,從某種意義上説,沒有易制毒化學品就沒有毒品。2008年3月開始施行的《禁毒法》第21條規定,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産、經營、購買、運輸實行許可制度。《刑法》第350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境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在境內非法買賣上述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量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因此,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監管不僅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是減少毒品來源、解決毒品問題的釜底抽薪之計,理所當然成為各級人民政府、各禁毒主管部門工作重點之一。

    記者:我國採取了哪些措施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取得了哪些成效?

    楊鳳瑞:近年來,各級公安、商務、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採取多種措施,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制定頒布了《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等關於進一步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工作的指導意見》等,建立健全了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法律體系。二是加強日常監管,通過核發證明、部署開展專項行動等,加強各環節尤其是經營、進出口等重點環節的監管,有效防範其流入非法渠道。三是加大打擊力度,部署開展打擊易制毒化學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加強來源倒查,成功破獲了一批特大非法買賣、走私易制毒化學品案件。四是加強國際合作,積極參加聯合國組織開展的專項行動,成功簽署中荷、中歐易制毒化學品合作文件,進一步深化進出口國際核查。2006年至2008年,通過國際核查阻止出口4746.6噸。

    記者:部署開展全國易制毒化學品集中宣傳整治行動是基於怎樣的考慮?

    楊鳳瑞:我國是一個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和使用大國,受國際毒潮和國內毒品形勢影響,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形勢不容樂觀,管理任務也十分繁重。要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失,不僅需要主管部門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更需要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共同參與防範易制毒化學品流失工作。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及從業人員應當履行禁毒職責或義務,也有條件和能力發揮更大作用。此外,易制毒化學品監管重在預防,我們希望通過宣傳提醒企業及從業人員合法經營,而不是通過多抓人多查處企業來實現監管。為此,根據2009年國家禁毒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國家禁毒委員會部署2009年全國禁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國家禁毒辦聯合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安全監管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開展了此次行動。

    記者:此次易制毒化學品集中宣傳整治行動主要開展哪幾方面的工作?

    楊鳳瑞:根據以人為本、執法為民、預防為先的要求,此次集中宣傳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主要開展五方面工作:第一階段為宣傳培訓階段,組織開展針對化工企業、化工市場和從業人員的宣傳以及對專管員和重點企業人員的集中培訓,通過發放宣傳資料、舉辦培訓班等形式,增強企業及從業人員的防範意識,提高防範水平和能力。第二階段為簽訂責任書和建立信息員階段,部署與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化工市場和物流公司簽訂責任書,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在醋酸酐、麻黃素、苯基丙酮等重點企業建立信息員,及時掌握違法犯罪線索。第三階段為自查自糾階段,組織企業對2008年以來易制毒化學品銷售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可疑交易情況,並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形成易制毒化學品銷售核查和自查長效機制。

    記者:為什麼要採取簽訂責任書和建立信息員的方式?

    楊鳳瑞:眾所週知,我國是一個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和使用大國,企業數量較大、類型較多、規模不一,管理水平、防範意識參差不齊,雖然公安、商務、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一向注重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但部分企業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還需進一步加強。為此,國家禁毒辦制訂了責任書樣本,目的是讓企業及從業人員學習掌握相關知識,明確職責要求,知曉法律責任,增強防範意識,切實承擔起防範流失的責任。易制毒化學品信息員既是對本企業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使用情況進行合規審查和監督檢查的責任人,也是與主管部門協作配合併收集上報可疑情況的聯絡人,通過建立信息員,企業能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管,執法部門也能及時掌握可疑交易情況,查處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制販毒活動。

    記者:通過此次集中宣傳整治行動,政府主管部門希望達到怎樣的效果?

    楊鳳瑞:國家禁毒辦希望通過此次行動,普遍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和化工市場管理人員對易制毒化學品流入制毒渠道嚴重危害的認識,全面增強主動防範和自律意識;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進一步提高知法守法意識;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防範流失措施,進一步提高企業從業人員和化工市場管理人員的自我管理能力;通過自查、自糾、找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堵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漏洞;依法查處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和人員;督促企業規範、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措施,推動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記者:您能否透露一下國家禁毒辦下一步深化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的思路和重心?

    楊鳳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涉及日常監管和案件查處兩方面的工作。在日常監管方面,國家禁毒辦將在繼續開展宣傳培訓工作的同時,積極探索計算機信息系統、行業協會、信用等級管理等新的管理模式,通過推廣使用全國易制毒化學品信息管理系統,使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更加信息化、智慧化、透明化,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監管水平,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通過鼓勵發展易制毒化學品行業協會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企業內部監管,促進企業自律,反映企業呼聲,保護企業合法利益;通過引入信用等級管理機制,對合法守信、信譽良好企業提供便捷服務和“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減少監管工作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干預和影響,同時對信譽不佳企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防止流失行為發生。在案件查處方面,國家禁毒辦將協調公安、海關等執法部門,及時收集分析情報信息,加強案件偵辦和來源倒查,加大打擊力度,嚴厲查處易制毒化學品違法犯罪活動,摧毀走私販運團夥和網絡,切斷走私販運通道,有力打擊和震懾制販毒犯罪分子,為深入推進禁毒人民戰爭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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