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
近期較大以上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煤調〔2010〕136號
各産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8月份以來,全國煤礦發生了6起較大以上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或被困,分別是:
8月2日,河南省鄭煤集團三元東煤礦發生一起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6人。該礦為鄭煤集團資源整合礦井,設計生産能力30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初步分析,該礦未認真執行防突規定,“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不到位,措施效果檢驗時未對區域抽放後噸煤瓦斯含量、煤層瓦斯壓力進行測定,在11091下副巷掘進工作面支護作業過程中發生了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掘進工作面現場作業人員沒有佩戴自救器和使用壓風自救系統進行自救。
8月3日,貴州省遵義市仁懷市長崗鎮明陽煤礦發生一起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6人。該礦設計生産能力9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初步分析,該礦對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不重視、不落實,未採取“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掘進工作面未安裝甲烷傳感器,不能實時監測瓦斯變化情況,違章作業,放炮誘發煤與瓦斯突出。
8月5日,貴州省畢節地區赫章縣達依煤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 3人。該礦為基建礦井,設計生産能力15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初步分析,該礦未採取防突措施,違章作業,造成煤與瓦斯突出。
8月7日,四川省德陽市什邡市宏達紅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6人。該礦為技改礦井,設計生産能力15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初步分析,該礦未採取“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未按批准設計建設施工,違章作業,引發煤與瓦斯突出。
8月7日,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縣河邊煤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人、被困 4人。該礦為技改礦井,設計生産能力30萬噸/年。初步分析,該礦未按規定進行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未採取防突措施,掘進工作面頂板破碎帶冒落導致上部煤體冒落,誘發煤與瓦斯突出。
8月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庫車縣華地投資公司明礬溝煤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該礦為新建礦井,設計生産能力60萬噸/年,按高瓦斯礦井設計。初步分析,該礦未及時對煤層突出危險性進行鑒定,未採取防突措施,放炮作業誘發煤與瓦斯突出。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力度,堅決遏制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發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實加強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嚴格貫徹落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9號),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堅持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切實做到不掘突出頭、不採突出面;防突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不得進行採掘活動。要加強瓦斯抽放,嚴格認真進行效果檢驗,經檢驗未達到消突要求的,不得進行採掘活動。井下發現有突出征兆時,帶班領導和現場作業人員要果斷停止作業,立即撤出井下作業人員。對存在煤與瓦斯突出危險而又不具備防突能力的煤礦,要堅決依法關閉。
二、切實抓好兼併重組煤礦的安全工作。各地要加大煤炭資源整合和兼併重組工作力度,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標準與要求,堅持高起點、高標準整合改造小煤礦,依法簡化審批手續,加快審批進度。要促進大企業集團規範整合小煤礦,從而實現管理強礦。要加強對兼併重組煤礦的安全監管,落實責任,堅決防止兼併重組煤礦在過渡期間非法違法生産、違規作業。
三、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區煤礦安全工作實際,加大對煤礦“一通三防”、煤與瓦斯突出等重大安全生産隱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煤礦企業要嚴格按規定安裝監測監控系統,各類傳感器的數量和位置必須符合規定,並確保可靠運行,瓦斯超限時必須能夠及時報警、斷電。井下作業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遇到險情時要及時、正確使用。煤礦企業未給工人配備自救器的,工人有權拒絕下井。
四、切實加強勞動組織管理。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煤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明確帶班領導職責、權利和任務,煤礦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並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凡無煤礦負責人帶班下井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要按照勞動定額定員,嚴格控制入井人數,防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産。要強化職工安全培訓,所有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五、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嚴格監察執法,嚴肅查處事故。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分析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産狀況,抓住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嚴格安全監管監察。對發生事故的煤礦,要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查處,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通過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
請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迅速將本通報精神傳達至轄區內所有煤礦企業,並督促抓好整改落實。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