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下發《關於開展河湖管理執法檢查的通知》,決定於2011年8月至12月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河湖管理執法檢查。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水爭地的矛盾日益突出,非法侵佔河湖和非法採砂等違法違規事件不斷發生。此次檢查目的是為進一步打擊非法侵佔河湖行為,加強河湖管理,確保河湖健康,維護河勢穩定,保障防洪、航運等社會公共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此次檢查採取自查、檢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時間4個月,從8月中旬開始到12月中旬結束。檢查重點是全國範圍內重要的河流、湖泊。檢查過程中,將對違法圍墾水面、侵佔河湖、非法佔用岸線和非法採砂行為進行重點專項打擊,對涉河建設項目進行重點清理整頓,對河道管理單位日常管理、能力建設和管理長效舉措等進行全面檢查。
水利部要求,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重大的違法案件重點督辦。對於未能按要求開展檢查、復查的,或經抽查發現弄虛作假的,以及未能按要求進行整治的,將進行嚴肅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水利部將進行通報並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此次河湖執法檢查將進一步遏制和打擊非法侵佔河湖水面和岸線、非法採砂等行為,提高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任主體意識,強化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職能,推動建立河湖管理長效機制,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河湖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