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進教育公平的主要做法
一、改革完善考試招生制度
(一)完善高校招生考試製度。從2007年開始,對省內院校一律不留機動指標,對省外院校招生計劃一律從教育部計劃管理系統流轉。修改大學生轉學有關規定,提高轉學門檻,轉學人數從2006年354人降到2012年152人。全面取消與高考加分相挂鉤的省級優秀學生評選。對高考體育加分實行限項目、降分值、減賽事,加分人數從2009年1030人降到2012年255人。
(二)規範中小學校招生。堅持實行義務教育公辦中小學免試就近入學。建立捐贈資金審核鑒證制度,重拳治理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擇校亂收費。目前全省90個縣(市、區)中,有79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實行“零擇校”,其餘11個學校的擇校生比例降到5%以下。
(三)規範高中招生。實行示範高中招生名額按比例分配製度,分配比例從2007年30%逐年提高到50%左右。實行中考加分省級備案制度,限制基層的中考加分權限。
二、積極推進教育均衡發展
(一)促進教育區域均衡發展。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間,省財政累計向欠發達地區基礎教育撥款66.6億元。實施教育對口支援工程,“十一五”期間,組織42個經濟強市縣共向26個欠發達縣提供援助8016萬元,援建校舍9.9萬平方米。
(二)促進校際教育均衡發展。2003年起,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使校際間的資源配置、辦學水平大體平衡,目前全省已有1559所中小學通過省標準化學校建設檢查,約佔中小學總數的30%。鼓勵各地實施名校集團化、城鄉學校共同體,通過強校帶弱校、名校帶新校、城校帶村校等方式,提高薄弱學校辦學水平。
(三)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實施“農村小規模學校調整改造工程”,惠及296所學校、13萬多名農村學生。實施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工程”,使農村中小學寄宿學生每人有一張床,生均食堂面積達到1平方米。實施農村中小學“書香校園工程”,累計配送圖書1000余萬冊。
(四)提升農村中小學教師待遇和素質。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制度,農村教師人均增資1.8萬元。設定全省統一的中小學中高級教師崗位結構比例,讓欠發達地區和農村教師有更多機會評聘到高級崗位。2008至2010年,在完成農村教師全員素質培訓基礎上,實施中小學教師“領雁工程”,培養教育教學領頭人3.9萬名。
(五)加大對困難群體教育幫扶力度。2009年起,全面免除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家庭中職學生學費。2011年起實施學前教育資助和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制度,對困難家庭孩子按公辦幼兒園保育費的50%進行資助,對普通高中學生按人均1500元進行資助。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和康復技能訓練設施建設,全省40萬人口以上的縣全部設立特殊教育學校。加強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建設,2012年全省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95%。
三、著力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讀書問題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公辦學校為主,建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政策體系。2006年以來,先後對符合條件的外來民工子女免除學雜費和借讀費、課本費。2009年以來,各級財政累計投入16.9億元,完成民工子弟學校建設改造項目172個。目前,共有120萬名外來民工子女在浙江省接受義務教育,其中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達到74.2%。2012年,研究制訂門檻較低的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浙江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2013年,首批在浙江參加“異地髙考”的外省籍學生達98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