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會議的精神、指導各地結合農村實際提高村莊整治水平,住房城鄉建設部編制了《村莊整治規劃編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近日發佈施行。
《辦法》指出,編制村莊整治規劃要尊重現有格局,保持鄉村特色,保護和傳承傳統文化,方便村民生産,慎砍樹、不填塘、少拆房,避免大拆大建和貪大求洋;要注重深入調查,準確了解村莊實際情況和村民需求;要堅持問題導向,找準村民改善生活條件的迫切需求和村莊建設管理中的突出問題開展規劃編制,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治措施;要保障村民參與,尊重村民意願,發揮村民主體作用,在規劃調研、編制等各個環節充分徵詢村民意見,通過簡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規劃成果,引導村民積極參與規劃編制全過程,避免大包大攬。
《辦法》從保障村莊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條件、改善村莊公共環境和配套設施、提升村莊風貌等方面對村莊整治規劃編制內容作出了詳細規定。同時提出,要按依次推進、分步實施的整治要求,因地制宜確定規劃內容和深度,首先保障村莊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條件,在此基礎上改善村莊公共環境和配套設施,有條件的可按照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的要求提升人居環境質量。
《辦法》強調,村莊整治規劃成果應滿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可實施性,能切實指導村莊建設整治,具體形式和內容可結合地方村莊整治工作實際需要進行補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