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0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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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答網民關於“定期赴港探親辦理流程待優化”的留言

2018-06-20 16:2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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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北京的網民“洪巧瑜”(手機尾號7195)説:總理好。我是香港居民的大陸成年子女,由於歷史的原因,同時也是自願,一直沒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漸漸老了,現在每年去香港探望父母時還需提供出生證明,北京戶口的居民,還必須到出入境辦理手續,等七天后才能取手續。35年了,一直在克服心理的鬱悶。遙想將來父母若身體有突發不適,作為兒女的卻還要為證明是親生的,去總局等辦手續,七天后才能取證,內心很傷感。香港回歸21年了,只想在父母年老體弱時能自如地去探望,而不用移居。

公安部回復(全文):您好,您在中國政府網“我向總理説句話”欄目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非常感謝您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請允許我代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向您解釋我們現行的政策規定,以及對您的意見建議作出回應。

一是關於申請材料。根據現行規定,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探望父母,可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探親簽注。自2015年起,我部作出規定,公民辦理出入境證件無需提交戶口簿,憑居民身份證即可辦理。此外,我們還規定了,兩年內再次申請赴港澳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係證明。

二是關於辦證時限。目前我們對外承諾的辦證時限是:往來港澳通行證10個工作日,簽注7個工作日。據了解,北京市出入境部門于2016年推出了便民舉措,將簽注辦理時間進一步縮短至5個工作日。此外,我們還暢通緊急辦證綠色通道,為具有急需出境就醫、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形的申請人加急辦理出入境證件,以滿足群眾緊急情況下的出境需求。

對於您反映的相關問題,我們將在工作中加以研究,適時推出更多便利措施,方便群眾辦理出入境證件。再次感謝您對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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