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0 1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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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答網民關於“‘黑’救護車活躍,院前急救、院後轉運需加強規範管理”的留言

2018-12-10 15:2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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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山西太原的網民“一個人的天空_sky”(手機尾號5325)説:我是一名醫學學生,實習中發現,相比于警車與消防車,救護車的管理非常散亂。院前急救與醫療轉運沒有一個整體的管理體系,救護車都是社會車輛牌照,車輛外觀極易倣冒,導致大量黑救護車活躍于醫院之間,這些救護車無論是救護設備還是醫護素質都無法保障,給患者搶救、轉運帶來極大危險。建議整合管理院前急救和院間重症患者轉運,規範救護車管理,與交警部門協調急症患者轉運。有條件可以考慮給救護車頒發特殊車牌,方便規範管理識別。之後可以進一步運用物聯網大數據技術搭建平臺,實時匯總車輛情況和患者情況,與醫院急診溝通協調。

來自浙江溫州的網民“治疤專家”(手機尾號7999)説:總理,您好。院後轉送,是病員因病情的需要從下級醫院向上級轉診,這類病人在運輸途中隨時有可能出現生命危險,需要醫護人員的醫療急救。雖然衛生法上沒有“院後轉運”的稱謂,但是,因轉運對像是傷病員,操作者必須是專業的、合格的醫師護士,院後急救的機構也必須是醫療機構。但近年來,各級工商局都相繼批出了數百家“院後醫療轉運護送公司”。這些公司不具備醫療急救資質,純粹是將危重病人“拉貨”,是漠視生命,存在巨大的地震式的安全隱患!建議:1.以法規的形式明確院後病人轉診轉運工作屬於醫療行為;2.以符合條件的公立及民營醫療機構為基礎,組建院後醫療轉運服務機構;3.整頓社會黑車,並對已在運營的機構進行法律道德、現場救護等培訓;4.要求院後醫療轉運護送公司配合政府,隨時參與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的緊急救援任務;5.院後轉運工作是為政府排憂解難、為百姓保駕護航的民生重大工程,各級政府必須全力支持,給予政策的傾斜,提供必要的幫助。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回復(全文):根據《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院前醫療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擔院前醫療急救任務的網絡醫院按照統一指揮調度,在患者送達醫療機構救治前,在醫療機構外開展的以現場搶救、轉運途中緊急救治以及監護為主的醫療活動。非急救患者轉運是指經醫療機構治療康復後出院送至非醫療機構,需要特殊車輛進行轉運且不需要任何醫療行為的相關業務。針對目前部分省市存在“黑救護車”經營非急救患者轉運工作的現象,國家衛健委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黑救護車”打擊

一是今年8月我委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的意見》,明確提出要聯合有關部門對“黑救護車”等現象進行嚴厲打擊,凈化行業環境。醫院內部工作人員參與各類違法犯罪或者與黑惡勢力之間存在利用輸送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有關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二是責成有關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召回在異地從事轉運非急救患者活動本省牌照車輛,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有關單位、個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二、鼓勵各省市對規範非急救轉運進行積極探索

為規範非急救患者轉運工作,踐行“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理念,滿足群眾多層次、差異化的健康需求,努力提供全方位、全生命週期的衛生健康服務,我委鼓勵各地對非急救轉運工作開展積極探索。例如:上海市為規範非急救患者轉運服務,於今年4月份在上海市“120”調度中心專門開通了“962120”康復出院專線,單獨受理和調派送回家專用車輛,在業務受理與車輛調度上實現了與急救業務的剝離。“962120”的運行,一方面減輕了急救受理與調度的壓力,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非急救轉運需求。廣東省將非急救患者轉運定義為社會化事項,支持成立了兩家非急救轉運機構從事非急救患者轉運業務。江蘇省南京市於今年8月正式啟動了非急救患者轉運社會化服務工作,由南京長客非急救轉運服務有限公司承擔相關工作。目前已投入首批20輛“南京市非急救轉運服務車”,預計到2019年投放近200輛非急救轉運服務車。非急救轉運公司按120急救中心標準建立了24小時調度中心,並開通了非急救患者轉運呼叫專線“962120”。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強對非急救患者轉運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非急救患者轉運工作的相關規範性文件、準入標準,明確非急救患者轉運服務範圍,聯合有關部門制定非急救轉運車輛標準規範,制定非急救患者轉運的收費標準並明確主要監管部門及職責,保證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二是探索多種途徑提供非急救患者轉運服務。鼓勵各省市區行政部門因地制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多途徑滿足人民群眾對非急救患者轉運的服務需求。三是開展聯合執法。聯合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針對“黑救護車”的運營及衍生問題予以打擊,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有關單位、個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來自天津的網民“螞蟻neo”(手機尾號8046)説:現在的急救車120真的太貴了,動不動就得400元以上。本來就是著急看病救人(本應該是市民福利的一部分), 現在要不就是打了120半天來不了(人員車輛緊張),要不就是來了一些私人承包的救護車。我們需要更專業的人員。我覺得120應該和119、110一樣,救死扶傷,在人民有難處的時候幫助人民的。是不是可以考慮用更多的專業人員來填補這個行業的缺口?同時,應該規範行業,培訓上崗,  由國家調控,做到和119一樣,都是救援救護的一部分!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回復(全文):院前醫療急救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事業,是醫療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我委不斷加強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初步構建以省級急救中心為核心,市級急救中心為主體,縣(區)急救中心為基礎的覆蓋城鄉的省、市、縣三級院前醫療急救體系。

我委于2013年出臺《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從事院前醫療急救的醫師和護士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費用,並應當對本機構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等情況進行管理、培訓和考核,加強對從事院前醫療急救工作醫療機構和人員的管理。目前,天津市院前醫療急救網絡實行二元化管理模式,市急救中心負責主城區十區和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區域,其他區域由各區衛生計生委指定醫療機構承擔。各單位均按照《市物價局、市衛生局關於規範院前危急重症搶救和救護車使用費等標準的通知》(津價綜〔20144號)文件規定收取費用。文件規定危急重症搶救費每人次220元,救護車費3公里50元,超過3公里每增加1公里加收10元,擔架費一層基礎費60元,每增加一層加收30元。

下一步,我委將繼續提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能力。建立院前醫療急救專業人員崗位培訓和準入制度。制定院前醫療急救診療常規、技術操作規範和質量控制標準。推進全國院前醫療急救信息平臺建設。建立與公安、交通管理、應急管理等部門的信息系統聯網,實現路況視頻監控信息、現場信息、救治信息的雙向共享,針對“黑救護車”的運營及衍生問題予以打擊,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有關單位、個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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