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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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答網民關於“提升幼兒園教師素養,促進幼師資質公開透明”的留言

2020-11-30 10: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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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山東的網民“麗傑”(手機尾號3668)説:我是一位母親,我的孩子也到了入托的年齡。幼兒階段對孩子心理素質的培養非常關鍵,這群孩子需要得到規範化、專業化的教育和照顧。我建議:1.提高幼師教育隊伍人員素質,對公立私立幼兒園進行考核,考核維度中增加孩子監護人評價;2.將幼兒園及幼師資質公開透明,像企業一樣有信息可查,有問題納入徵信系統。

來自陜西的網民“初見”(手機尾號7839)説:幼兒園教師的素養和健康的心理對幼兒非常重要,我認為應提高門檻加強管理,熱愛幼兒是作為幼教的最基本品德。個人認為一名合格的幼兒教師第一個需要嚴格篩選的就是個人素養以及心理測試。

教育部回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前教育發展。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對新時代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作出了全面系統的部署,對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完善監管體系等作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對幼兒園辦園行為實施督導評估。教育部印發了《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指導各地開展3-5年一輪的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加強對幼兒園辦園條件、安全衛生、保育教育、教職工隊伍、內部管理等方面的監管,對教職工隊伍的評估主要考察幼兒園園長、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數量及資格資質,教職工專業成長,師德師風建設和權益保障等情況。對內部管理的評估中將家長參與幼兒園管理等情況作為評估的重要內容。

二是建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教育部印發了《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要求原則上按1人負責5所左右幼兒園的標準配備責任督學,進一步督促幼兒園規範辦園行為,截至2019年底,全國已有90%的幼兒園實現責任督學掛牌督導。

三是積極推進學前教育立法工作。目前已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並向社會徵求意見,草案專門對幼兒園教職工資質、配備及從業禁止方面等提出了明確要求,並規定幼兒園聘用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前,應當進行背景查詢,有被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有犯罪記錄的,實施虐待兒童、性侵害、性騷擾等行為被處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行政處分等情形不得聘用,幼兒園已經聘任的,應當依法予以開除或者解聘。

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若干意見》的要求,指導推動各地按照《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等一系列規範性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幼兒園教職工資質和配備、安全防護、衛生保健、保教質量、經費使用以及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動態監管。同時加快學前教育立法進程,廣泛聽取並充分吸納社會各界對學前教育立法的意見建議,為學前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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