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 14: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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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答網民關於“建議大力支持高校産學研創新企業發展”的留言

2021-12-30 14:5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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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北京的網民“全*虎”(手機尾號5111)説:李克強總理提出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我認為這個提法非常接地氣,也符合中國創新創業的實際。我是一家高校産學研合作與推廣企業的創業者,與幾個校友一起創業,從事高校科研成果轉化,在創新創業層面,我建議國家給予産學研合作企業更多關注與支持,尤其在自主創新、自主研發和自主知識産權等方面,可以通過設立原創基金等方式,突出原創文化、推廣原創創新。其次,建議加大對校辦企業和校友企業的支持和鼓勵,高校是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的發動機,但目前實際情況是,很多高校把校辦企業關停或轉讓,也不再繼續支持和鼓勵産學研合作企業發展,甚至一些科研人員、教授專家等都是私下與企業合作,且與企業合作時沒有榮譽感,合作氣氛也不好,希望國家加強這方面的支持和鼓勵,如設立國家創新創業獎,讓更多的科研工作者、專家學者等光榮地參與到與企業的合作創新中,切實推動産學研迎來發展的“春天”。

教育部回復:

您在中國政府網的留言收悉,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設立“原創基金”“獎勵基金”。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加速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引導社會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投入,科技部、財政部設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轉化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方式包括: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和績效獎勵等。此外,教育部積極支持高校設立知識産權管理與運營基金。在《教育部 國家知識産權局 科技部關於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 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支持高校通過學校撥款、地方獎勵、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收益等途徑籌資設立知識産權管理與運營基金,服務高校知識産權管理與運營,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

二、關於支持和鼓勵校辦企業、校友企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高等學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除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企業股權外,原則上高校及下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不得再新設各類型的企業,或者通過對外投資、收購等方式增加企業數量。校企改革始終鼓勵和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高校採取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方式形成的股權由高校按照規定自主決定獎勵,剩餘股權由高校資産經營公司持有,並納入集中統一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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