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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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答網民關於“建議研究制定防止高空拋物、高空墜物的強制安全措施”的留言

2021-03-01 16: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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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湖北宜昌的網民“雲淡風輕”(手機尾號8892)説:近年來,隨著高層建築增多、建築設施老化等原因,高空拋物、高空墜物引發的慘劇時有發生,且呈上升趨勢,給人民生命財産安全造成損害、帶來風險,也引發了社會關注。建議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高空拋物、高空墜物的強制安全措施,如強制有隱患的高層建築安裝防護網等,有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

住建部回復: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對於如何處置高空拋物這一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作了完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從法律層面明確了防止高空拋物、高空墜物的要求。
工程建設國家標準《住宅建築規範》(GB 50368-2005)第3.1.12條也明確規定:住宅應採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墻裝飾及其他附屬設施等墜落或墜落傷人的措施。《民用建築統一設計標準》(GB 50352-2019)第6.17.3條同樣規定:外墻裝修材料或構件與主體結構的連接必須安全牢固。從技術標準層面對防止高空拋物、高空墜物做出了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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