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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徽省懷遠縣違反減稅政策增加企業負擔等問題的督查情況通報

2020-12-21 11:3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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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減稅降費工作。今年以來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著力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經濟平穩運行。但是,一些地方在執行政策過程中仍存在不落實、虛落實的情況。日前,根據群眾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上反映的問題線索,國辦督查室派員赴安徽省蚌埠市懷遠縣進行了明察暗訪。督查發現,懷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以“應對疫情影響加強協稅護稅”名義干擾稅收徵管秩序,違規設置建築市場準入門檻,惡意截留工程款項,嚴重增加企業負擔。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懷遠縣政府變相要求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違規抬高企業納稅成本,與國家減稅政策背道而馳。督查發現,懷遠縣政府于2020年4月22日以縣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名義違規出臺《懷遠縣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加強協稅護稅工作方案》,變相要求原來按1%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按9%的增值稅率進行納稅。工作方案出臺一個月內,懷遠縣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由171戶銳減至60戶,降幅達64.91%。經查,2020年1月至11月,懷遠縣新登記建築業一般納稅人175戶,較2019年增加102戶,同比增長139.73%;應納增值稅稅額較去年同期增加2347.96萬元,同比增長82.07%。部分建築企業當月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申報入庫稅款後,又被迫要求變更為一般納稅人,將原有發票做“衝紅”處理,重新開具稅率9%的發票申報納稅。稅務總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按照政策規定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複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及有關文件規定,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同時,懷遠縣為讓企業將稅收留在當地,責成稅務、住建等部門聯合開展督導行動,變相要求企業在當地設立分(子)公司。督查發現,懷遠縣在美麗鄉村建設排水工程等項目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企業于合同簽訂前成立分(子)公司,否則取消中標人資格。各鄉鎮參照縣政府做法,要求建築企業在本鄉鎮設立分(子)公司,導致當地企業在多個鄉鎮設立分(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務院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關於“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等規定。

不僅如此,懷遠縣要求同一省轄市跨縣區臨時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建築業納稅人辦理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督查發現,11家蚌埠市內建築企業被迫在懷遠縣預繳稅費306.5萬元。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等有關文件明確,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範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不適用向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有關要求。

二、懷遠縣財政部門將本地稅收貢獻情況作為支付工程款的前置條件,違規下發提示單干擾稅收徵管秩序。督查發現,懷遠縣違規制發《建築工程納稅情況表》,將建築企業能否提供招標約定稅率的發票作為撥付工程款的必要條件,增設企業工程成本納稅情況審核等環節,明令禁止對綜合稅收貢獻率(即在懷遠縣繳納稅款及取得當地成本發票稅額的累計金額佔項目結算金額的比例)低於4%的建築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截至督查時,懷遠縣共制發審核《建築工程納稅情況表》336份。一些企業儘管各項申請撥付材料已經完備,但因缺少納稅情況表無法獲得工程款。多家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早已竣工,按照小規模納稅人1%徵收率繳納增值稅達不到本地綜合稅收貢獻率4%的要求,不得已只能在該縣稅務局代開建築材料成本發票。經查,2020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懷遠縣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或自然人在該縣代開增值稅發票2812筆,為去年同期的1.96倍。督查組在查驗有關會計憑證過程中,發現大量企業代開發票情況,一些企業表示,由於部分原材料當地生産不了需到外地購買,而又要求提供本地發票,只能到當地稅務部門“代開”。暗訪發現,當地基層財政所更是直接向企業支招“可通過本地熟人”虛開發票。

為了提高企業綜合稅收貢獻率,懷遠縣財政局多次向稅務局下發督辦提示單或核查通知,將申報撥付工程款綜合稅收貢獻率低於4%的建築企業列入異常,要求稅務局進行核查反饋。2020年9月,多家企業在綜合稅收貢獻率不到4%的情況下,為了領取工程款,被迫向縣財政局出具所謂的情況説明,作出於下月達到4%的承諾後,相關款項才予以撥付。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等規定。

三、懷遠縣政府違規開展財政收入目標考核工作,以“協稅護稅”名義發放獎勵金。督查發現,懷遠縣2019年將建築業稅收徵管情況納入當地經濟運行“一季一考核”獎懲機制,並於今年8月違規發放2019年度經濟發展考核獎金201.54萬元。2020年4月,懷遠縣再次將稅收指標列入年度財政收支目標考核,將縣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現“問題”的辦理結果納入部門單位年度目標考核,按季度考核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稅收等財政收入指標完成情況。此外,懷遠縣打著“協稅護稅”旗號,提出在2020年度考核工作中對稅收排名靠前的單位發放獎勵金,其中的40%直接用於獎勵部門主要負責人,剩餘部分由各部門根據內部職能以“協稅護稅”貢獻率為標準,獎勵具體工作人員;對未履行“協稅護稅”任務導致稅收流失且稅款無法追回的,扣減該部門同等金額公用經費,允許各鄉鎮參照執行。上述行為違反了不得違規對下級政府財政收入等指標進行考核排名等規定。

從督查情況看,懷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六穩”“六保”的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在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方面打折扣、搞變通,頂風違規、任性決策,截留稅源對衝短收,擾亂稅收徵管秩序,嚴重增加企業負擔。對此,各地區各部門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財力再緊張也不能動市場主體的“蛋糕”,不能在企業身上打“小算盤”、徵收“過頭稅”。要把該減的稅堅決減到位,該降的費堅決降到位,不折不扣兌現助企紓困政策,積極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對於督查發現的問題,安徽省懷遠縣政府表示照單全收,立即停止有關違規行為,嚴肅開展自查整改。稅務總局高度重視,派員赴實地核查並推動當地有關部門退還建築企業預繳稅款。國辦督查室將密切跟蹤後續進展情況,督促推動問題整改到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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