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記者劉錚)目前,各省級“十一五”規劃經濟增長速度目標普遍比中央提出的目標高1至2個百分點甚至更高。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此發文要求,省級“十一五”規劃經濟增速不得層層分解,避免層層加碼。
記者13日從發展改革委規劃司了解到,《關於請各地區科學確定本地區“十一五”時期經濟發展速度的通知》指出,若各地市州、縣市在省級規劃經濟增速目標基礎上再層層加碼,並據此實施、考核,後果是十分嚴重的。要引導各地市州、縣市科學合理地確定增長速度目標。
“各地區不應根據本地區實現人均地區生産總值3000美元的要求來倒推‘十一五’時期的經濟增長速度。”通知明確指出,到2020年力爭實現國內生産總值比2000年翻兩番,人均國內生産總值達到3000美元,是就全國整體而言的,並不是要求每個省區市、地市州、縣市甚至鄉鎮都要人均地區生産總值3000美元。
“不應把地區生産總值的排位或經濟增長速度的高低作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唯一途徑。”通知強調,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不是單純地縮小區域之間、各層級行政區之間經濟總量的差距,而是要使不同地區的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大體相當的生活水平。這是個長期戰略任務,不能急於求成。
發展改革委規劃司有關負責人指出,目前一些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的區域,由於過於追求增長速度,過度開發,已經造成生態環境的惡化,若再按照較高增長目標的要求進行開發,勢必大大超出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帶來生態環境的更大破壞,削弱我國整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