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記者 江國成) 中國證監會11日公佈了《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對目前主要融資方式的定價、發售、承銷、信息披露等環節進行規範,重點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定價以及股票配售等環節進行規範。
據中國證監會發行部負責人介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共分7章、68條。在股票發行方面,由於《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已經確定了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市價發行原則,因此,上述辦法重點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定價以及股票配售等環節進行了規範,並在目前詢價制度實踐的基礎上進行了完善。
在證券承銷方面,上述管理辦法對1996年以來中國證監會發佈的有關證券公司承銷業務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整合和完善,根據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後的新情況和新要求,對證券公司的承銷行為作出了規定。
此外,上述管理辦法加強了對發行人、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和投資者參與證券發行行為的監管,對各參與主體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設定了記入誠信檔案並公佈、一定期間內取消其參與相關業務的資格等的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條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