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9月16日電(記者孫玉波)國家工商總局提出,“十一五”時期,全國工商系統將進一步整合執法資源,工商所人員佔縣級工商局全體人員的比例不低於70%,每個工商所70%以上的人員具備執法辦案能力。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玉亭16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工商系統基層建設和人才工作會議上説,“十一五”期間,全國工商系統將進一步提高基層建設整體水平,完善基層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推進監管方式的改革創新。
劉玉亭指出,適應監管執法工作需要,繼續優化工商所的佈局,加強基層一線監管執法力量配備。強化工商所屬地綜合監管和執法辦案職能,合理規範工商所的職責權限。建立統一高效、運轉靈活的組織指揮和協調機制,實現縣級工商局機關與工商所上下聯動,提高整體合力。
適應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堅持勤儉節約、適度適用的原則,繼續加強基層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每個工商所都有滿足監管執法需要的辦公場所。加強執法車輛、現代化信息處理設備、通訊設備、快速檢測設備等執法裝備建設,提高監管執法的現代化水平。加強農村工商所建設,更好地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
劉玉亭強調,要結合各地實際,不斷深化監管方式改革。嚴格登記發照和行政處罰行為。規範執收執罰行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加強對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的指導和監督。
據國家工商總局提供的數字,至今年6月底,全國共有基層工商所23447個。工商所已成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市場監管、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主要平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