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9月18日已由中國證監會正式發佈,並於19日起實施。
簡化中小企業板詢價程序
對在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辦法》規定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直接定價,而不是像主板市場上市的公司那樣必須經過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
從目前情況看,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的環節最為重要。價格區間一旦確定,發行的最高價就被確定。在深圳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目前無一例外均以價格上限發行。因此,一些投資者認為,中小企業公司規模小,融資數量少,如果機械地套用大盤股的詢價程序,浪費市場資源,降低市場效率,建議採用定價發行方式。但考慮到我國市場特點,中小企業直接採取定價發行方式的條件尚不成熟。所以,《辦法》提出了對現行的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詢價環節進行適當調整,通過詢價確定發行價格。這樣可使中小企業的發行過程縮短4個工作日。
網下網上申購同步進行
按原規定,網上申購需在網下定價及配售之後進行。新制度變為,通過初步詢價確定價格區間後,在機構進行累計投標的同時,公眾投資者按照價格區間上限同時繳款申購。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的發行價格低於價格區間上限的,差價部分款項退還網上申購的公眾投資者。這一制度安排與香港市場的公開發行流程相同,發行過程較原程序可縮短2個工作日。而對於A股、H股同發的公司來説,實現同時確定價格、同時上市非常重要。此外,這樣還能使參與網下申購的機構資金不能重復進行網上申購,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市場公平性問題。
引入綠鞋機制
《辦法》規定所有詢價對象均可自主選擇是否參與初步詢價,主承銷商不得拒絕詢價對象參與初步詢價;只有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才能參與網下申購。這將能夠對沒有申購意願的機構隨意報價和不參加初步詢價卻參與網下申購的“搭便車”行為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同時,《辦法》還規定,如果在初步詢價階段參與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發行4億股以上的、參與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50家,發行人不得定價並應中止發行。這有利於增強定價的代表性,有利於加強市場對發行人的約束。
《辦法》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發行規模在4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可以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綠鞋)”機制。發行大盤股時引入國際上通行的“綠鞋”發行方式,並要求持股鎖定12個月以上,有利於吸引長期增量資金進入證券市場,有利於改善投資者結構,同時有利於緩解市場資金壓力、穩定投資者預期,對大盤股實現平穩發行上市有重要作用。同時,為穩定大盤股上市後的股價走勢,防止股價大起大落,保護投資者利益,引進了國際上通行的“綠鞋”機制,授予主承銷商在發行後一段時間內穩定股價的合法手段。“綠鞋”的實施參照中國證監會發佈的《超額配售選擇權試點意見》。
注重保護中小投資者
管理層強調,要努力做到發行股票時,既要考慮一級市場的發行價格,也要穩定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既要向機構投資者配售股票,引入長期資金,合理確定價格,防止過度投機,又要照顧中小投資者的申購熱情。新老劃斷後,新股發行從原來的市值配售方式改為資金申購方式,提高了中小投資者的新股申購中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