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鄲城縣王拱集村的李金豆老漢日前收到一份“大禮”:他家從村裏多分到了2畝地。這是因為鄲城縣在近年開展的“空心村”治理中新增耕地7801.7畝,通過合理分配,讓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實惠。
“空心村”治理是目前有關部門正大力推進的土地復墾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土地復墾對恢復和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節約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已被越來越多的人們所認識。
土地復墾引發社會關注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潘明才介紹説,土地復墾是對在生産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佔等造成破壞的土地採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土地復墾既可以恢復耕地、增加耕地,緩解人地矛盾,又可以不佔或少佔耕地,達到節約集約用地的目的,同時還可以改善農業生産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增産、農民增收,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據了解,我國政府歷來重視土地復墾工作,早在1989年,國務院就頒布實施《土地復墾規定》,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後來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法律,都要求用地單位和個人必須履行土地復墾義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也明確提出,“要推進廢棄土地復墾”。
潘明才表示,通過落實科學發展觀,近年來土地復墾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全國土地復墾率已由《土地復墾規定》實施前的2%上升到約12%。安徽淮北市作為全國最早的土地復墾示範區之一,土地復墾率更超過了50%。此外,國土資源部除了在採礦權登記會審工作中納入土地復墾的評價因素外,每年還利用部分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開展土地復墾工作,並在《全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中將冀東煤炭鋼鐵基地等列為11個土地復墾重點地區。河北、山西等地,也在一定範圍內針對某一種類型的生産建設破壞土地的復墾,規定了收繳土地復墾費或土地復墾保證金。
據了解,土地復墾的現狀仍不容樂觀。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對土地的需求不斷增加;各項工程建設過程中因挖土、取土、壓佔等也需要臨時佔用土地,據測算,修建一條公路臨時用地一般佔總用地量的1/5左右;“空心村”現象還普遍存在,一些老宅長期無人居住,而新建房屋又在不斷佔用新的耕地;一些磚瓦窯嚴重破壞了耕地甚至是基本農田的耕作層,長期廢棄無人復墾;目前我國80%以上的歷史遺留廢棄地,尚未得到恢複利用;因生産建設活動,每年新增的大量廢棄地同樣未得到及時復墾,僅煤炭開採破壞土地,每年就以70萬畝左右的速度遞增,其中約60%是好耕地。
之所以會出現這些問題,潘明才認為原因有四:一是一些地方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二是法律不健全,法規相對滯後且政策配套性差,操作性不強,不適應土地復墾的實際需要。三是監管難度大,即管理部門責令整改或追繳復墾費用的難度很大,執法成本高。四是責任不落實。企業在缺少政府監管的情況下,沒有切實承擔起“誰破壞、誰復墾”的法定義務。
“不欠新賬,快還舊賬”
日前,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加強生産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加強生産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復墾義務人必鬚根據土地破壞面積和類型、採出原礦量、復墾標準等,依法繳納土地復墾費。建設用地預審或採礦權審批時,有審查、審批權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生産建設項目土地復墾方案進行審核。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確定復墾土地用途。被破壞的土地要優先復墾為農用地,用於農業生産。
據權威部門測算,目前我國約有60%以上的廢棄地可以復墾為耕地,每年可新增加糧食270億公斤;約30%的廢棄地可以復墾為其他農用地,每年可新增産值400多億元;約10%的廢棄地可以復墾為建設用地,至少可滿足我國4年至5年的建設需要。
據介紹,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土地復墾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統一發展;努力落實耕地保護基本國策,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積極為“三農”服務,將土地復墾工作與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與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相結合,與生態保護和建設相結合。
潘明才表示,根據當前土地復墾的形勢和任務,國土資源部已將土地復墾目標確定為:努力做到土地復墾與破壞數量平衡,實現“不欠新賬,快還舊賬”。“不欠新賬”,就是要加強當前和今後生産建設活動中的土地復墾工作。“快還舊賬”,就是儘快償還歷史欠賬。鋻於生産建設活動中新增廢棄地不斷增多,《通知》立足於加強新建、在建生産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管理工作,重點解決“不欠新賬”問題。至於歷史遺留的國有廢棄地,則要加大投資力度,採取多形式、多渠道投資方式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土地復墾。
他表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切實履行對土地復墾行政管理、監督檢查的職責,嚴把土地復墾關。(黃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