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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五措施確保刑事審判質量 防止冤案錯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田雨、胡錦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7日在第五次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強調,各級人民法院必須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嚴格執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不斷提高刑事審判質量和效率。

    為確保刑事審判質量與效率,防止冤案錯案發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肖揚從五個方面提出要求:

    ——依法準確定罪量刑。肖揚強調,要堅決貫徹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務必做到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對審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特別是新類型案件,要嚴格依法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做到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依法公正裁判。對符合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要堅決依法判處;對不構成犯罪的,要堅決依法宣告無罪。要在定罪準確的基礎上,依法、科學、適度裁量刑罰。對疑難複雜案件,要慎重下判。

    ——嚴格證據採信制度。肖揚強調,要切實貫徹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進一步強化證據意識,堅持以證據證明案件事實。要認真審查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對於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和證人證言,不得作為定罪的根據。要健全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制度,加強對證人、鑒定人的人身保護,落實證人、鑒定人等出庭作證的經濟補償措施。

    ——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肖揚強調,開庭審理是確保辦案質量,防止發生錯判的重要程序保障。要全面落實依法公開審判制度,在嚴格實行死刑二審案件開庭審理的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所有刑事二審案件開庭審理。要進一步提高庭審質量,堅決防止庭審搞形式、走過場等問題。要把庭審作為查清案件事實、證據的必要渠道,真正解決事實、證據認定中的疑點,法律適用中的難點。要進一步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詳細闡明裁判理由,辨法析理,強化説理性,增強裁判的公信力。

    ——充分發揮審判組織的作用。肖揚強調,合議庭在審查和認定事實、證據、適用法律等方面要全面負起責任,認真審查把關。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理案件,與法官有同等權利,要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保證他們依法履行職責。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案件時,要認真聽取合議庭關於事實認定、證據採信、法律適用等方面的意見,審慎研究,正確決定。對需要提交審判委員會審理決定的疑難、複雜、重大案件,審判委員會委員原則上應噹噹庭聆聽庭審。院長、庭長要依法履行監督、審核職責,保證審判組織公正、高效審判案件。

    ——進一步提高審判效率。肖揚強調,要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件審理期限的規定,不斷強化審限意識,採取有效措施,嚴格審限管理,嚴禁超期羈押。實行繁簡分流,依法充分適用簡易程序,簡化相關案件裁判文書的製作。認真研究審限的立法完善問題,適時提出立法建議。

人民法院將長期堅持嚴打方針 肖揚強調正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田雨、胡錦武)基於對當前刑事審判工作仍將面臨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刑事犯罪高發、對敵鬥爭複雜的形勢判斷,最高人民法院明確:人民法院將長期堅持嚴打方針,依法懲治犯罪,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7日在第五次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表示,當前,刑事發案在高位徘徊,重大惡性犯罪時有發生;犯罪的有組織化、暴力化、智慧化、低齡化趨向越來越明顯;新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斷出現;一些地方市場經濟秩序混亂,貪污賄賂、瀆職案件不斷增多,經濟犯罪已成為危害國家經濟安全最直接的因素之一。各級人民法院要始終把維護穩定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主要任務,繼續依法嚴厲懲罰各種嚴重刑事犯罪。

    肖揚強調,依法嚴厲懲罰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是人民法院必須長期堅持的方針。“只有完整、準確地理解和執行嚴打方針,處理好打擊與預防的關係,才能有效遏制犯罪的高發勢頭”。

    肖揚指出,依法嚴厲懲罰犯罪必須突出重點,應主要針對特定時期比較突出的某一類或某幾類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刑事犯罪。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依法嚴厲懲罰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依法嚴厲懲處爆炸、殺人、搶劫、綁架、毒品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依法從嚴懲處貪污、賄賂等嚴重經濟犯罪。

    “對輕微犯罪、過失犯罪等主觀惡性不大的犯罪,要注意區別對待,依法可以適用較輕刑罰的,儘量不要適用較重的刑罰,以增強刑罰適用的針對性、實效性。”肖揚説。

    “嚴厲懲罰犯罪必須依法進行。”肖揚説,嚴厲懲罰犯罪要符合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基本原則,在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內對嚴重刑事犯罪從重判處,同時,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要在法定期限內努力提高辦案效率。

    肖揚強調要正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他指出,在依法嚴厲懲罰犯罪的同時,對於具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要依法從寬處理;對於具有酌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也要依法予以考慮,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

    肖揚還提醒全國法院要堅持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他指出,打擊、懲罰犯罪,是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但是,打擊畢竟不是治本之策,必須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預防犯罪工作,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肖揚強調,人民法院審判工作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社會各界和新聞輿論的監督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田雨、胡錦武)“現在,司法活動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許多案件的審判成為新聞媒體報道的焦點和熱點,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對不斷擴大司法民主,擴大公民的知情權,防止審判工作中的不當干擾起著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7日在第五次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作上述表示。他要求全國各級法院要正確對待社會輿論:“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社會各界包括新聞輿論的監督。”

    肖揚表示,正確的新聞輿論監督,不僅可以促進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審理案件,而且可以促進社會文化和民族法律素養的提高,可以充分揭露和鞭撻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肖揚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絡,進一步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規範和加強案件發佈制度。通過媒體廣泛準確及時地傳播審判活動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滿足公民對審判程序和結果的了解,對法律精神的理解,為依法獨立公正審判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全國法院8年多來受理刑事案件530多萬件 年遞增5.14%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田雨、胡錦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7日通報,1998年1月至2006年9月,全國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317289件,平均每年遞增5.14%。

    肖揚在第五次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通報上述司法統計數據。他還介紹,1998年1月至2006年9月間,判決並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有6201191人。

    肖揚説,自1997年9月第四次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嚴格執行修訂後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審判各種刑事犯罪案件。

    “9年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不斷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建設健康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肖揚説。

    肖揚總結説,9年來我國刑事審判工作取得的新進展主要體現在6個方面:樹立了科學的刑事司法理念,保證修訂後的“兩法”正確實施;踐行“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刑事審判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全面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加強了人權司法保護;切實加強監督指導,促進刑事司法統一;刑事司法改革不斷深化,刑事審判制度逐步完善;穩步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刑事審判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高。

肖揚強調:必須扭轉“重實體、輕程序”的錯誤觀念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田雨、胡錦武)針對一些地方法院“重實體、輕程序”並由此引發司法不公的現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7日強調,必須扭轉這一錯誤觀念。

    肖揚7日在第五次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説,程序公正是實現實體公正的前提,實體公正是程序公正追求的目標。要將實體公正作為審判工作的價值取向,將程序公正作為實現這一價值取向的根本保障,堅持兩者的有機統一。

    “當前社會反映強烈的司法不公,有相當部分是因程序不公正或是由程序不公正引起的。”肖揚表示,刑事訴訟程序作為保障實體公正實現的必要機制,一旦違反,不僅其追求的實體公正目標難以實現,而且程序本身具有的獨立正義價值也蕩然無存。

    肖揚表示,必須一方面通過嚴格遵循刑事訴訟程序,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尤其是被告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實現程序公正;另一方面,通過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和公正適用刑罰,懲罰犯罪,保證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實現實體公正。

    “人民法院要嚴格依照法律原則和程序,審判刑事案件。”肖揚説,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民主、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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