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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農村生産關係的又一次大變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記者 董峻)2003年,一項重大改革開始在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省率先推進。這項以明晰産權、減輕稅費、放活經營、規範流轉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截至目前,約5.25億畝林地已分到農民手中,佔全國集體林地的21%。

    幾年來的實踐證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繼家庭承包責任制後,基層和農民的又一次大創造,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次大創新,農村生産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洪田村71歲的林農賴蘭亭展示林權證(7月1日攝)。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從1998年起,率先在省內推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村9019畝商品林按人口平均分山到戶,在林地集體所有制不變的前提下,把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交給農民,走出了一條林業經濟發展的新路子。分山到戶、明晰産權的林權制度,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發展林業生産,保護林業資源的積極性。經過近10年的發展,林業收入成了當地農民的主要經濟來源,2006年,這個村農民人均純收入達5800元,成為遠近聞名的富裕村。目前,“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的這一林權制度改革措施已經在“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省全面推行,有效地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社會和諧。新華社記者 張國俊 攝

    山定權:土地承包經營在林地上的偉大實踐

    4月2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江西武寧縣長水村考察時指出,中國70%以上是山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樣,在山區林區具有歷史性的意義。改革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使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好,農民的收入更多。要下決心加快推進。

    溫總理這番話有這樣一個背景:我國56%的人口生活在山區,全國2100多個縣市中有1500多個在山區。全國集體林地25億畝,佔整個林地面積的58%。

    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國集體林權制度一直處於探索之中,大致走過了土改時期的分林到戶、農業合作化時期的山林入社、人民公社時期的山林集體所有統一經營、上世紀80年代初的林業“三定”(劃定自留山、確定責任山、穩定山林權)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當時的林業發展,但由於林權或處於虛置狀態,或持有期限太短,或沒有法律保障,均未能實現發展林業與富裕群眾的預期目標。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公佈。這一決定提出,要進一步完善林業産權制度。對目前仍由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山林,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積極探索有效的經營形式。從此,集體林權改革真正跨入以建立家庭承包經營機制為主的産權制度改革新階段。

    福建、江西、遼寧、浙江是我國典型的集體林區,80%以上的山林屬於集體所有。2003年以來,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省率先在保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情況下,明確了農民對山林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法律地位,同時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使農民因此擁有了林業生産資料,真正成了山的主人。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又一次大的生産關係變革。”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5月份在雲南農村考察時曾有過這樣的概括。回良玉指出,要堅持在林地集體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把林地的使用權交給農民,讓農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權、處置權、收益權,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

    7月1日,洪田村村民在村裏一家竹器廠加工竹製品(7月1日攝)。資源的增加,促進了林竹加工企業的發展,洪田村現有林竹加工企業5家,安置富餘勞動力130多人。新華社記者 張國俊 攝

    人定心:“這山是我致富的空間”

    不久前國家林業局對福建、江西、遼寧、浙江四省的40個鄉、200個村進行了隨機調查。結果顯示已實行林改的地區,100%的農民擁護林改;未實行林改的地區83%的農民想儘快參加林改。

    這項改革為何深受群眾歡迎?或許可以從遼寧清原滿族自治縣六家子村支部書記劉金海寫的一首詩中看出究竟——“山還是那座山,可那是我的山。這山不再沒人管,我是永久的護林員。我栽樹種藥,這山是我致富的空間。但願世代相傳,政策不再改變。”

    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説,農民最懂得自己的利益從哪來,到哪找。過去為什麼會出現越窮越砍、越砍越窮的惡性循環?因為農民從林地、林木中得不到實惠。一旦調整好林業産權關係,將山林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處置權交給農民,農民經管林子和增加收入就進入良性循環。

    如今,在實施林改的地區,農民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山林産出率明顯提高。2006年福建林農增收15億元,主要是集體林業發揮作用。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區的農戶從林業獲得的收入已佔家庭總收入的一半以上;永安市農民人均林業收入達到2430元,同比增長10.45%。

    林改不但增加了農民個人收入,村集體財力也明顯改善。2006年,福建永安市洪田村通過林改獲得42萬元穩定收入,村民代表大會決定按每人每年100元為村民辦理社保,60歲以上老人每年可領取60元津貼,對考上大專院校的學生由村裏進行獎勵。

    隨著産權的落實,農民對林地和林木有了處置權,市場交易應需而生。江西2006年建立30個區域性林業産權交易中心,在這裡農民可以隨時交易,實現了林地、林木的快速流轉。部分急需錢的農民,分到山林後將一部分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交易,一邊收取山場租讓金,一邊又參加造林公司勞務,兩頭得利。

    林權制度改革還增加了社會就業。江西省28.1萬外出打工農民返鄉務林,全省新增林業從業人員40多萬人。福建省永安市通過林權制度改革增加就業崗位5.84萬個,佔新增就業崗位的55.8%。

    7月1日,村民在洪田村文化室參加文化娛樂活動。林業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公益事業的發展和村民文化生活的提高。如今,洪田村建立起了農村醫療養老制度,60歲以上的老人每年都可以享受一定的經濟補助。新華社記者 張國俊 攝

    樹定根:從“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

    和許多集體林區一樣,江西武寧縣長水村林改前的山林都是“集體的”。農民心無所屬,管砍不管種。1998年長水村一次森林火災,村民們硬是看著山火燒了幾天幾夜。林改後,林業站下發的樹苗變得搶手,只要有空地,村民們都要把它栽上樹木。如今只要看到山上冒煙,農民在十多分鐘內就會騎摩托車趕到。

    從2005年到2007年,長水村先後有上百戶農民自發上山造林,造林數量超過此前20年總和。而就在2005年當年,江西全省發生森林火災比歷史同期下降56%,受害森林面積下降74%。

    遼寧是我國北方率先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第一省。幾年來,全省林業用地面積增加6.6%,有林地面積增加了5.5%,活立木蓄積量增加了38.5%,森林覆蓋率增加了5個百分點。這個省的林改市縣林改後沒有發生一起亂砍濫伐等毀林事件。

    在福建,據國家林業局公佈的部分省區第六次森林資源清查結果,林改這三年是福建森林資源增長最快的時期。全省森林覆蓋率增長了2.44個百分點,有林地面積凈增500萬畝。儘管2005年後國家大幅度減少退耕還林任務,造林難度明顯增加,但2006年全國完成造林面積仍達7800萬畝。

    青山環抱下的洪田村(7月1日攝)。洪田村現有村民235戶,其中188戶建起了新房。新華社記者 張國俊 攝

    為解決山林聯防互助的問題,農民自發組建了許多包括防火、防盜、防病蟲害等內容的森林管護協會,並逐步形成了跨村屯、跨鄉鎮的保護網絡。福建、江西兩省分別組建這樣的協會1879個和4061個,有效地保護了森林資源。

    國家林業局提供的數字還顯示,農民以自家山林作為資本與企業聯營,吸納了大量外來資金投入林業,民間造林投入額達歷史新高。近三年來福建南平市社會投入林業的資金達83億元,其中民營資金佔到80億元。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國農村經營制度一重大突破

    200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江西、福建等省在全國率先啟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一場涵蓋我國百分之七十國土的重大改革由此拉開序幕。

    4年光陰荏苒,一場山鄉巨變。今天的江西大地,山更青,水更綠,環境更好,農民更富裕。不久前,溫家寶總理在江西考察時指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樣,在山區林區具有歷史性的意義。

    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全力維護中華民族生存根基

    胡錦濤總書記在寧夏沙區考察時作出了“要努力實現從‘沙逼人退’到‘人逼沙退’的轉變”的重要指示,溫家寶總理在全國防沙治沙大會上提出,要發揚“胡楊精神”,科學治沙、綜合治沙、依法治沙。如何認真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切實加強防沙治沙工作,維護好中華民族生存的根基?在世界防治荒漠化和乾旱日之際,記者就我國防沙治沙的有關問題,專訪了國家林業局局長、中國防治荒漠化協調小組組長賈治邦。

    國家林業局:我國現有32萬平方公里潛在沙化地區

    國家林業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信建17日在此間説,我國現有32萬平方公里潛在沙化地區,以防沙治沙為重點的荒漠化防治事業依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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