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7日電(記者 毛曉梅、王文帥)中國保監會17日在其官方網站發佈公告,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聽證辦法(草案)》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10月27日。
根據此次公佈的草案,《辦法》將分總則、涉及公共利益的保險行政許可聽證、涉及特定當事人利益的保險行政許可聽證、聽證程序和附則五大部分。
草案明確表示,“法律、行政法規、中國保監會規章規定實施保險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中國保監會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保險行政許可事項,中國保監會應當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保監會決定組織聽證的,應在舉行聽證的30天前向社會進行公告。
同時,草案明確,保險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保監會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草案還表示,對於重大、複雜的保險行政許可事項,召開一次聽證會尚不足以查清事實的,保監會可以決定就同一許可事項再次召開聽證會。
草案要求,對於組織聽證的保險行政許可事項,保監會應根據聽證筆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期限作出保險行政許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