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5月31日電(新華社記者 李松)重慶市鄉鎮機構改革試點3年多來,堅持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改變過去機構職能含混、定位不清的弊端,通過明確角色,提高對農服務意識,找準了促進鄉鎮經濟發展的方向。
同時,重慶在鄉鎮改革中採用因事設崗、“養事不養人”的方式,改變“食之者眾、生之者寡”的狀況,讓機關幹部真正“背著職責下鄉”,沉到農村服務廣大農民群眾,推動了鄉鎮政府從“管理農民”向“服務農民”的角色轉變。
鄉鎮機構明確角色 促進發展不“亂指揮”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鄉鎮機構應該如何定位、如何明確功能、如何為群眾服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重慶市編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推動經濟發展是鄉鎮機構的重要職責,但在改革前,重慶不少鄉鎮機構職能含混、定位不清,對農村經濟事務干預過多、大包大攬,“外行指導內行”,對農服務的意識不強。
在鄉鎮機構改革中,重慶市明確提出鄉鎮政府要積極調整經濟管理職能,把工作重點轉移到對農戶和各類經濟主體進行示範引導、提供政策服務以及營造發展環境上來。在做好經濟工作的同時,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水平。
豐都縣興義鎮在指導發展特色産業的過程中,改變過去簡單的行政命令式的做法,採取提供信息、牽線搭橋、組建協會、引導示範等方式,推動全鎮特色經濟上臺階。該鎮結合自身的地理特點,鼓勵部分山區村社的農民大規模飼養肉牛、生豬等家畜。興義鎮黨委書記曾毅説,為幫助農民抵禦市場風險,降低養殖成本,政府對養殖戶從政策補貼、養殖技術、動物防疫到銷售指導施行一條龍跟蹤服務。
興義鎮長沙村養殖大戶楊小紅養了100多頭肉牛,他告訴記者,鎮政府每年給每頭牛補貼100元飼料錢,幫助他修通了從附近水庫到肉牛場的溝渠,解決了生産生活用水,“而且,鎮農村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還會定期給我提供免費技術指導,告訴我現在的市場行情和農資價格,解決了很多生産和銷售上的難題。”
貸款難是現在農民從事農業生産時遇到的主要問題,重慶涪陵區農業服務中心針對這一問題,採用對有資金需求的農戶墊資的辦法,幫助他們購買急需的農資産品。馬武鎮文觀大米合作社今年轉包了4135畝稻田,今年春耕時要置齊化肥、農藥還差10多萬元。合作社社長李迎春説:“農業服務中心在得知我們的困難後,向我們承諾提供10萬元的借款,在秋收之後償還就行,一下子就解決了我們的燃眉之急。”
在銅梁縣平灘鎮,鄉鎮機構改變過去行政命令的方式,通過典型示範、輻射帶動的辦法,機關幹部帶頭興辦蔬菜專業合作組織,帶頭進行産業結構調整,帶頭承包蔬菜大棚,解決了農民想幹幹不了、想幹幹不好、想幹不敢幹的問題,帶動了大批農民參與其中,增加了農民收入,改善了幹群關係。
鄉鎮機構因事設崗 幹部“背著職責下鄉”
近年來,重慶市在鄉鎮機構改革中,圍繞農民需求因事設崗,在合理劃分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活動基礎上,整合了現有的事業站所,機關幹部“背著職責下鄉”,在鄉鎮設置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人口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站等4個公益性事業機構,實行“專人、定時、限期、免費”的全程代辦服務制度,強化公益性事業單位公共服務功能。
渝北區石船鎮為方便群眾辦事,在鎮上專門設立了全程代理服務大廳,將過去群眾需要到鎮裏和區裏辦理的諸如房屋批建、計劃生育、林業林權、戶籍和民政事務等6個大項22個小項的手續一律由村鎮幹部代為辦理。記者在石船鎮全程代理服務大廳看到,這裡把為民辦事全程代理的承辦部門和流程都在大廳門口貼出來,所有服務項目和部門都在大廳裏有專門的辦事專位,對為民辦事的代理事項,政府各部門都會對辦結時間作出公開承諾。
石船鎮重橋村53歲的農民葉寧告訴記者:“以前村裏孩子要上戶口,家長們就不得不跑60多裏地到渝北城區辦手續,但政府推出的代辦服務就幫助我們省去了這個麻煩。”葉寧説,今年他孫女上戶口,就只需要把相關證明帶到鎮上的服務大廳,村鎮幹部告訴他在7個工作日後直接來取就行了。
“改革之前鄉鎮機構的定位是模糊的,職能交叉、責任不明,很多鄉鎮幹部不知道什麼該管、什麼不該管,什麼都在管但什麼也管不好。”重慶市編辦區縣處調研員袁擁學説,“鄉鎮機構改革的一個特點就是鄉鎮政府職能下沉,機關幹部‘背著職責下鄉’,讓他們真正成為群眾的服務員、辦事員。”
鄉鎮機構“養事不養人” 嚴控編制總量
在鄉鎮機構改革過程中,重慶市發現,基層機構臃腫、領導職數過多、機關人浮於事的問題既加重了財政負擔,又嚴重影響了政府職能的發揮。
永川區一位基層幹部告訴記者,在改革前,該區一個普通農業鎮的內設機構就達到13個,領導職數有19名。而像武隆、巫溪、秀山這樣的偏遠區縣,由於地方財力嚴重不足,政府財政供養人員又過多,政府及其事業單位職工連基本工資都沒法保證。
“以前一些基層政權機構重復建設,‘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只要有一級政權組織,就有四套班子、七站八所等機構,人員、經費、陣地都要保障,這都嚴重影響了政府在群眾心中的形象。”重慶市編辦區縣處處長馮春燕説,為了真正使基層政權達到減員增效、“養事不養人”的目的,重慶在鄉鎮機構改革中按照控制總量、公開透明的原則,建立鄉鎮編制和實有人員的預警機制,定期進行動態分析,提出余編控制目標。
通過改革,重慶將鄉鎮劃分為一般鄉鎮、較大鄉鎮和特大鄉鎮3個類別,根據不同類別鄉鎮情況,嚴格核定和控制鄉鎮機構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數量。一般和較大鄉鎮行政機構只設置黨政、經濟發展、社會事務、安全穩定4個辦公室。
在鄉鎮機構改革中,重慶市榮昌縣的30多個鄉鎮被合併為20個,使鄉鎮幹部出現“扎堆”現象,有的鄉鎮達200余人。榮昌縣結合自身實際,鼓勵有事業心、能幹的中青年機關幹部到村參與競選,在全縣的換屆選舉中,有231名鄉鎮副職和二級班子的幹部分別擔任了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這一舉措在充實村級領導班子力量的同時,也分流了富餘人員。
通過綜合設置黨政辦事機構、整合事業站所,重慶市鄉鎮機構趨於統一、規範,機構個數也比改革前減少了25%以上。目前重慶市鄉鎮黨政綜合機構已經從以前的平均9個減少為5個,事業單位也從14個減少為6個,在改革中並沒有出現“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