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下發一號文件,肯定我國農村正在出現的包産到戶、包乾到戶等各種形式的生産責任制,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産責任制。此後,包産到戶、包乾到戶(後稱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這一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得到了普遍推行。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精神的鼓舞下,我國農村許多地方逐漸突破“不許包産到戶”的限制,普遍實行了多種形式的生産責任制。其中包産到戶這種生産形式,由於比較適合我國農村的生産力水平和耕作傳統,因而在農業實行了合作化、集體化的改造後,農村中的很多幹部和群眾曾屢次採用,以促進生産,改善生活,克服災荒。儘管這種做法在長時間裏沒有得到中央認可,甚至還被當作“資本主義自發傾向”受到批判和壓制,但由於能促進生産發展,因此在廣大農民中具有普遍的認同感和深厚基礎。因此,當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黨對農村政策進行調整時,一些地區的農村再度恢復了包産到戶,其中在安徽鳳陽縣出現了比包産到戶更徹底、更簡便的包乾到戶的形式,即舍去包産到戶中將勞動成果轉換成“工分”進行分配的環節,農戶將收成按規定直接完成上交任務後,剩餘部分全部歸己。按農民的説法,就是“保證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全是自己的”。由於這種做法把勞動成果和農民的收益直接相聯絡,因而最受農民歡迎、增産效果也最明顯。
然而,無論是包産到戶還是包乾到戶,在當時的中央文件中都還未被允許,因而不少人擔心這樣做會離開社會主義的原則。對此,黨中央採取了不爭論、允許試的做法,並逐漸在中央文件中放寬了對包産到戶、包乾到戶的限制,支持農民探索。鄧小平對農村出現的改革勢頭,更是給予了肯定和支持。1980年4月2日,他在同中央負責人談農業問題時講道:“要使每家每戶都自己想辦法,多找門路,增加生産,增加收入。有的可包給組,有的可包給個人。這個不要怕,這不會影響我們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5月31日,他又在同有關負責同志談話時明確肯定了安徽包産到戶、包乾到戶的做法,認為這樣搞不會影響集體經濟,並指出“關鍵是發展生産力,要在這方面為集體化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這些講話,對於推動農村改革起了重要作用。
同年9月14日至22日,中共中央召開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會議,著重討論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産責任制問題。這次會議的紀要肯定了在生産隊領導下實行的包産到戶是依存于社會主義經濟,而不會脫離社會主義軌道,沒有復辟資本主義的危險。從而打破了多年來把包産到戶等同於分田單幹、等同於資本主義的觀念,實現了黨在農村政策上的重大突破。
從1982年到1986年,中央連續五年都以“一號文件”的形式,對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給予明確肯定,並在政策上積極引導,有力地促進了農村改革的突破和農業生産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