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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義: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轉移支付2.73萬億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重大災害救災資金物資及災後重建項目資金管理情況較好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楊維漢、周英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説,2010年以來,審計署和地方審計機關共組織7000多人,對汶川、玉樹地震1.77萬個災後重建項目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救災資金物資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按照國務院提出的救災和災後重建目標和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密切配合、全力推進,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取得較好成效,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也比較嚴格。

    劉家義27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作關於201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時發佈了重大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物資及災後重建跟蹤審計情況。

    ——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跟蹤審計情況。至2010年底,中央財政累計籌集3033億元重建基金,累計下撥2986.70億元;3省災後重建已完工3.94萬個項目,完成投資8672.16億元,約佔規劃數的90%。跟蹤審計發現,有80個項目存在審批手續不齊全、未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違規轉分包等問題;有21個單位和個人擠佔挪用、轉移和套取重建資金14.16億元,主要用於規劃外項目建設等。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地方和單位已收回資金4.13億元,節約資金和挽回損失4.94億元,加快了77個項目的建設進度,改進了258個項目的質量管理,並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30項。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情況。至2010年10月,青海省本級共收到重建資金183.1億元,撥付75.2億元;完成投資36.2億元,約佔規劃數的11%。跟蹤審計發現,有24.92億元社會捐贈資金尚未明確到具體項目;有95個重建項目存在可研報告或概算未及時批復、施工圖未及時審定等問題,部分項目監理工作也不到位。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地方已將捐贈資金明確到具體項目,完善了資金撥付和管理制度,並加強了前期準備和質量監督等工作。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救災資金物資審計情況。至2010年底,全國安排和接收救災資金物資共計17.57億元,包括中央財政下達6億元、甘肅省財政安排0.3億元、社會捐贈11.27億元;已撥付5.52億元用於應急搶險以及災民安置;結存12.05億元。救災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物資發放情況總體較好,審計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

資源環境審計處理138名責任人員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楊維漢、周英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説,審計部門去年對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保護、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節能減排情況的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和地方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取得明顯成效。但一些地方在相關政策執行中還存在不到位、不規範的問題。針對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地方已收回資金8.15億元,出臺59項加強內部管理等方面制度,並處理了138名責任人員。

    審計發現,水資源開發利用不規範,違規用地問題時有發生。2008年至2010年,黃河中上遊6個省區的315戶用水單位共無證取水2.31億立方米、超許可量取水2.84億立方米;24個項目違規佔用黃河河道1.47萬畝,用於建設開發區、休閒旅遊設施等永久性建築,對河道及行洪安全造成隱患。審計還發現,4個省區以化整為零、協議出讓等方式違規供地1.35萬畝,5個省市的49戶企業採取以租代徵、未批先用等方式違規用地1.9萬畝。

    審計結果表明,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一些地方存在“兩高一剩”行業擴張問題。審計20個省區市節能減排政策執行情況發現,186戶企業違規建設火電項目44個、鋼鐵項目143個和水泥産能4083萬噸,183戶企業存在應淘汰未淘汰落後産能等問題。審計9個省區市的206個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發現,有114個因資金投入不足、前期工作不到位等未能按期完工。此外,審計還發現,一些地方少徵、擠佔、挪用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等專項資金24.89億元,滯留、閒置或未納入預算管理等21.46億元。

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審計已追回或歸還資金35.85億元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楊維漢、張曉松)“對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審計署依法徵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已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各部門各單位認真整改,目前已追回或歸還資金35.85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47.23億元,根據審計意見完善了1075項制度規定,有617人被追究責任。”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作關於201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時透露了上述情況。劉家義説,在各項審計中,審計署共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線索139起。

    劉家義介紹,這些案件有三個突出特點:一是利用權力“設租”、“尋租”,或培植代理人侵吞財政資金或國有資産;二是利用公共資源“借道”若干非公單位,或在多個地區實施違法違紀行為;三是利用虛假注資、虛假項目、虛假合同和虛假票據等方式,將違法行為隱藏在合法“外衣”之下。産生這些問題,既有一些人員法紀觀念淡漠、依法行政意識不強等主觀因素,也有體制轉軌時期相關制度不夠健全、執行不夠嚴格等原因。

    ——一些單位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對決策權缺乏有效制約和監督。有的主要負責人利用個人影響干預重大決策,或直接違規決策、插手干預招投標等活動,為相關方面牟取不正當利益;有的單位內部控制薄弱,對分支機構主要領導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監督不力,對內部及下級單位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問責不落實、不嚴格,通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監管協調機制不夠健全和完善,監管合力尚未形成。從目前情況看,不同執法部門之間甚至同一執法部門內部監管信息不共享、渠道不暢通,對跨市場、跨行業和跨領域的監管不到位甚至存在缺失,既增加了管理難度,也不利於防範不法分子利用信息“隔離”騙取資金等問題。

    ——市場經濟體系不夠成熟和規範,相關法規制度也需進一步完善。有的法規禁止性規定多,處罰規定少,實際處罰力度小;有的存在漏洞,如現金管理及電子支付業務等制度,在監控大額提現、識別客戶風險,特別是對法人賬戶轉入個人賬戶提現等未作明確限制,個別不法人員正是利用此漏洞,在網上銀行或多個賬戶間將資金層層倒手、或以現金私下交易來實施違法違規行為的。此次審計在金融領域發現的32起大要案中,有19起以現金為主要支付手段,共提現7.43億元;有3件以網上銀行為主要支付手段,涉及資金500多億元。

    據了解,上述案件移送後,有關部門已依法查處並結案20起,其他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處中。審計署將及時向社會公告查處結果。

5家商業銀行違規發放和挪用貸款580億元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楊維漢、張曉松)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審計工作報告時説,審計部門對工商銀行等5家商業銀行和中國人壽、中國人保的審計結果表明,這些金融機構能夠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結合實際制定信貸投放和結構調整計劃,拓寬保險覆蓋面和服務領域,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有效提升了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但在貸款和保險業務經營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值得重視的問題。

    劉家義説,跟蹤審計工商銀行等5家商業銀行新發放的3472億元貸款,發現違規發放和挪用貸款等問題580億元,其中向未批先建、手續不齊或資本金不到位的項目發放貸款254億元,還有部分貸款被用於還貸。抽查中國人保和中國人壽499個分支機構發現,均存在以虛假承保、虛假退保、虛假理賠等方式套取保險資金的問題,金額合計19.9億元;違規支付保險代理手續費7億多元,其中相當部分是通過將直銷業務轉為代理業務套取的。

    審計還發現,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作用發揮不明顯。由於貸款門檻高、程序多、期限短,抑制了個人和企業的貸款需求;同時,因放貸成本高、收益差、風險大,經辦銀行積極性也不高。2010年,抽查的9個省市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按政策規定可擔保貸款160.33億元,實際擔保貸款只有37.94億元,僅佔24%。

    據了解,目前相關金融機構已糾正違規和管理不規範問題金額185億元,追回資金和補繳稅款8479萬元,對348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理,並出臺規章制度170多項。

 一些企業重大決策、財務核算和內部控制不規範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楊維漢、張曉松)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審計工作報告時説,從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等14戶中央企業和4戶中央企業駐港機構的審計情況看,這些企業能夠執行中央決策部署,緊緊抓住經濟企穩回升的有利形勢,深化改革,強化管理,企業資産和收入規模進一步擴大,盈利能力總體上有所增強。但一些企業在重大決策、財務核算和內部控制等方面還存在不夠嚴格、不夠規範的問題。

    審計發現,在重大決策方面,抽查這些企業的625項決策中,有164項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未按規定報批、違反內部決策程序等問題,造成損失及潛在損失34.14億元,其中44項發生在下屬單位,造成損失和潛在損失31.47億元。

    在財務核算和內部控制方面,此次審計共發現這些企業2009年收入不實606.39億元、利潤不實64.37億元,分別佔其當年收入、利潤總額的2%和5%。還有9戶企業通過隱瞞收入、虛列支出等轉移資金25.8億元,用於賬外發放獎金和補貼等。

    據了解,相關部門和企業高度重視審計指出的問題,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已調整相關賬目,補繳稅款11.9億元,節約資金或挽回損失42.29億元,並建立健全業務管理、風險控制及會計核算等方面規章制度577項,處理責任人員65人。

重大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情況喜憂參半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楊維漢、周英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説,2010年以來,為促進民生相關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審計部門重點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財政就業補助等資金和項目進行了審計和調查。

    審計報告顯示,重大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情況喜憂參半。

    ——審計調查9個省區45個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和相關政策落實情況表明,建立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新農合製度目標基本實現,至2010年6月底,45個縣新農合覆蓋面達95%,籌資水平由2009年的人均100元提高到150元,緩解了農民治病就醫困難。審計調查也發現,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擠佔挪用新農合資金的問題,其中:5個縣的有關部門挪用新農合資金2738.18萬元,用於發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等;6個縣的經辦機構虛報參合人數4925人,套取財政補助37.30萬元;14個縣的經辦機構審核把關不嚴,擅自擴大範圍和提高標準,向8118人多支付新農合補償487.80萬元,還有4個鄉鎮衛生院利用虛假病歷等獲取補償56.78萬元。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地方已歸還、收回資金2752.78萬元,處理了10名責任人員。

    ——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審計,重點抽查了9個省區的12項資金和388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2010年,中央財政投入9個省區的12項重點資金比上年增長55%,帶動地方配套及農民自籌資金增長47%,改善了農業生産條件,提高了防災減災能力。審計發現,由於部分項目投資下達較晚,有的前期準備不夠充分,至2011年1月底,2009年至2010年千億斤糧食專項涉及的379個項目中,有376個尚未開工,中央專項資金有38.98億元閒置在縣級財政或項目管理單位。此外,22個縣的44個項目籌資投勞不到位1.05億元,一些單位還將2.09億元專項資金用於出借、償還世行貸款等。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地方加快了項目建設進度,並積極追回被套取和挪用的資金。

    ——從審計8個省區16個城市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情況看,這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迅速,2010年籌集的廉租住房資金比2008年增長1.71倍,保障總戶數增長2.09倍;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8.11萬套,出租2.97萬套。但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供地和住房管理等方面工作還不到位。16個城市中,有10個城市2010年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計劃未全面落實,實際少供地7335畝;4個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未按規定達到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因管理辦法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部門協調不力等,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還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此外,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資金管理也不夠嚴格,此次審計共發現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21.49億元,多申報和挪用等問題金額0.9億元。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地方已收回部分違規使用的住房和資金,並處理了相關責任人員。

    ——從審計9個省市財政就業補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看,這些地方2010年共籌集就業資金277.96億元,各項就業扶持政策惠及988.96萬人次,通過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幫助302.76萬人就業。但審計也發現,8個省市的部分主管部門和單位違規將財政就業資金8.89億元,用於基本建設、委託理財和工作經費等支出;7個省市的部分單位採取編造虛假材料、虛報人數和重復申請等方式,騙取就業補貼1857.52萬元;4個省市部分已就業、已創業等不符合補貼條件的人員違規申領就業補貼865.04萬元。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地方已追回違規使用和騙取的資金162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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