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2012年1月1日施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5日 21時15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記者 徐博)記者5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該部日前發佈了《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説,當前我國企業特別是非公企業勞動爭議易發、多發,勞動爭議呈總量居高態勢。針對企業內部勞資雙方溝通機制普遍缺失、勞動者的利益訴求表達渠道不暢、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作用弱化等比較突出的問題,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按照“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工作方針,推動企業建立健全調解組織、建立預防工作機制、完善調解制度、落實保障措施,建立企業內部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機制,提升企業自主解決爭議的能力,特製定本《規定》。

    《規定》分為總則、協商、調解、附則四部分,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建立企業內部勞資雙方溝通協商機制。《規定》對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暢通勞動者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加強對勞動者的人文關懷提出明確要求。二是著力解決爭議處理中最為薄弱的協商問題。《規定》對勞動關係雙方協商的原則、方式、參加人、時限及和解協議效力等作出明確規定。三是切實加強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建設;四是建立預防在先的工作機制;五是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協議的仲裁審查確認制度;六是充分發揮勞動關係三方原則的作用。

 
 
 相關鏈結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
· 四部門聯合召開基層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經驗交流會
· 我國目前已有40%勞動爭議案件通過調解方式解決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加強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調解
· 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司法解釋統一勞動爭議裁判尺度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