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為重點,推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要著眼于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解決財政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問題,也就是在城鄉之間逐步實現公平分配財政支出,用好納稅人的錢,辦好老百姓的事。二是解決縣鄉財政困難、保證基層運轉,防止基層通過亂收費彌補財政不足。按照這樣的要求,縣鄉新的財政管理體制框架要體現財權與事權相匹配,以事權定財權,以責任定財權,對加強的職能要增加財力支持,對弱化的職能要減少支出;要體現財力支出向公共服務傾斜、向基層傾斜,切實增強鄉鎮政府履行職責和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一要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國家基本建設資金增量主要用於農村,政府徵用土地收益用於農村的比例要有明顯增加,保持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發展和農民生活環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不斷增長。同時,進一步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要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範專項補助。中央和地方財政給基層的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和公務員工資改革、發展農村教育等補助一定要落實到位,不能把支出缺口留給鄉鎮一級。中央財政將逐步增加對困難縣鄉的補助,省、市兩級財政對基層的轉移支付力度也要進一步加大,逐步增加基層財力,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
三要繼續進行“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同時,要研究進一步理順省以下財政分配關係,完善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努力改善縣鄉財政困難狀況。
鄉村債務是擺在基層政府面前的一個現實問題。鄉村債務是長期歷史形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要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當前關鍵是鎖定舊債,防止出現新的債務。要從農民群眾和鄉村幹部最關心、矛盾最集中的債務著手,逐項突破,優先化解農村義務教育負債。各級政府都要積極探索化解鄉村債務的辦法。
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三項改革,直接關係到鞏固稅費改革成果和改革農村上層建築,必須集中力量、重點推進。農村其他方面的改革,也要統籌考慮。農村金融和土地徵用兩項改革直接關係農村發展和穩定。現在農民和基層幹部普遍反映農村貸款難。要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為目標,推進農村金融改革,構建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結合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繼續發揮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的重要作用,同時通過政策引導、法規約束等方式,促進商業銀行增加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信貸支持。要加快土地徵用制度改革。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必然要佔用一部分土地。但徵用土地要遵循以下原則:一要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集約用地,少佔耕地;二要保護農民利益,給農民合理補償,讓農民分享發展成果;三要加強土地出讓收入管理,納入地方預算;四要堅持市場化運作,公開透明,防止腐敗。
三、搞好農村綜合改革,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體制保障
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部署。今年以來,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的決策和部署,增加了農業投入,加強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了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總的看,新農村建設開局良好,但有些地方也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苗頭性問題。比如,有的地方把新農村建設簡單等同於村莊建設,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發展生産和農民增收上;有的地方急於求成,提出過高過急的要求,甚至搞新的達標升級;也有的地方存在畏難觀望情緒和“等靠要”思想;還有少數地方違背農民意願調整承包地、宅基地,引起農民的不滿。對於這些問題,必須給予高度重視。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來,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農村是現代化建設的難點和重點。我們説中國不發達,農村尤其不發達。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最根本的是要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産力。農村綜合改革的目的就是調整不適應生産力發展的農村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的某些環節,為新農村建設提供體制保障、財力支持和動力源泉,增強農村發展的活力。從這個意義上説,農村綜合改革既是新農村建設的強大動力,又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當前,要把深化農村綜合改革與推進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重點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
(一)堅持不懈地落實好中央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穩定發展糧食生産,持續增加農民收入。近兩年農村形勢比較好,主要標誌是:糧食增産、農民增收、群眾高興。農村形勢好的關鍵是政策對頭。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連續制定了三個指導農村工作的一號文件,圍繞“多予少取放活”,出臺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政策措施,讓農民得到了實惠,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首要的還是繼續認真落實並不斷完善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各級政府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政策力度不能減弱,抓政策落實的工作不能放鬆。
(二)堅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是黨在農村政策的基石,也是新農村建設的基石。一些地方之所以發生侵犯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直接干預農戶生産經營,人為推動土地集中的問題,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職能轉變滯後,習慣於代替農民做主。要通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認識到,動搖了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就會動搖農業發展的基礎,就會動搖農村穩定的基礎,也就動搖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當前要注意防止在發展現代農業、推進規模經營、村莊整治撤並中,隨意收回農民土地或變更土地承包關係,引起農村不穩定。當然,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進行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但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還要注意保護耕地,儘量節約用地。當前,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這項改革有利於調動農民造林育林護林的積極性,利用和保護好林地資源,要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
(三)增加投入,切實解決農民群眾生産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新階段,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統籌城鄉發展。要通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在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公共服務方面,對城市和農村進行統籌安排,切實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現在農村需要辦的事情很多,投入的需要和可能之間存在很大差距。這就要突出重點,從農民最關心、最迫切的事情做起,加快發展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重點抓好基礎設施建設,解決上學難、看病難、行路難、飲水難等突出問題。今年我們在農村義務教育、農村合作醫療、鄉村道路、農村飲水、沼氣等方面較大幅度地增加了投入,今後我們還要繼續加大這些方面的投入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還必須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
(四)充分發揮廣大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我國農民具有偉大的創造精神,農村改革的很多新事物都是農民創造的。尊重農民的意願和首創精神,這是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工作的基本原則,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本原則。農民是建設新農村、管理新農村的主體,新農村建設應當從農民的需要出發,更多地聽取農民的意見,防止強迫命令。
實行村民自治,擴大基層民主,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沒有村民自治,就不可能建成社會主義新農村。沒有基層民主,就不可能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真正讓農民當家作主。要引導農民依法運用民主機制,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要完善“一事一議”制度,引導農民把該辦的事議好,把議定的事辦好。要廣泛推行村務公開、基層政務公開。農村基層的各項事務辦得怎麼樣要由農民群眾來監督,新農村建設搞得好不好要由農民群眾來評判。
(五)推進新農村建設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新農村建設的各項工作要求都要符合當地實際,不能強求一律,不能盲目攀比。在農村搞建設要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不能超越財力和農民的承受能力。現在鄉村負債問題突出,已成為影響農村發展和穩定的一大隱患,決不能再盲目舉債搞建設,形成新一輪鄉村負債。新農村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要牢固樹立長期艱苦奮鬥的思想,鍥而不捨,一步一個腳印地向前推進,逐步改變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和整體面貌。
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意義重大,任務艱巨。讓我們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求實創新,開拓進取,做好農村綜合改革的各項工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全面推進現代化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