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學年度國家獎學金頒獎大會在京舉行
陳至立出席並講話
2006-2007學年度國家獎學金頒獎大會17日在京舉行,國務委員陳至立為國家獎學金獲獎者頒獎並講話,強調要激勵廣大高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勇於實踐、敢於創新,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陳至立指出,國家獎學金制度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高度重視,對於培養拔尖創新人才、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力資源強國的進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國家獎學金獲得者是青年學生中的傑出代表,在他們身上體現了青年學生自強自立、堅韌不拔的優秀品質,刻苦鑽研、勇於創新的高尚精神,頑強拼搏、奮發進取的精神面貌。她希望廣大青年學生信念堅定、志向高遠,刻苦鑽研、嚴謹篤學,投身實踐、勇於創新,肩負起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任和復興中華民族的歷史使命。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一系列資助政策。2007年5月,國務院又決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擴大了資助面,提高了資助標準。國家獎學金是面向高校本專科學生設立的榮譽最高、獎金額最大的國家級獎學金項目,每年獎勵5萬名,獎勵標準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負擔。
中央和各省(區、市)教育、財政部門及部分高校有關負責人,2006-2007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代表等約400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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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
《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
教財〔2007〕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財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財務司(局):
為進一步做好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確保評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印發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0號)的有關規定,教育部、財政部研究制定了《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本辦法,制訂本地區、本部門的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