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殘疾人組織建設
加強殘疾人組織建設,培養、造就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是做好殘疾人工作的重要組織保障。
任務指標
━━完善殘疾人組織機構,全面履行職能。
━━提高工作人員素質,增強服務能力。
━━健全、完善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密切聯絡殘疾人。
━━動員社會力量支持殘疾人工作,組織志願者扶殘、助殘。
━━加強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創造為殘疾人服務的條件。
主要措施
1.縣級和鄉鎮(街道)殘疾人聯合會按照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關於加強基層殘聯建設的決定》和《進一步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完善機構、健全機制、加強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企事業單位的殘疾人組織,形成完整的殘疾人工作組織體系。
2.採取多種形式,培養、培訓殘疾人工作者,認真貫徹《全國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規範(試行)》,制定“全國殘聯絡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2006年━2010年)”,提高殘疾人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服務能力,培養思想好、作風硬、能力強、素質高,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
3.依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規定,建立健全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發揮“代表·服務·維權”作用,密切聯絡廣大殘疾人,活躍基層殘疾人生活。
4.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普遍組織志願者開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殘,支持殘疾人工作,為殘疾人提供志願服務。
5.組織第四次“全國自強模範”、“全國扶殘助殘先進個人”和“全國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殘疾人之家”、“全國殘聯絡統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活動。
6.繼續做好殘疾人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
7.加強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高服務能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要進一步完善功能,充分發揮作用,為殘疾人接受康復訓練、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和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提供服務;尚未建設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的地區要創造條件,建設符合要求、規模適度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中央有關部門視情對中西部困難地區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給予適當補助。
8.認真做好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工作。加強殘疾人事業理論研究。繼續做好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工作,挖掘社會資源支持殘疾人事業。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繼續積極參與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制定工作及其他國際殘疾人事務和活動;加大對外宣傳力度,展示我國人權保障成就。
殘疾人事業是文明、進步、崇高的事業,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我國人權保障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保證本綱要的實施,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將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各地區要依據本綱要制定本地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和實施方案,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本綱要規定的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