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扶貧
做好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扶助農村殘疾人擺脫貧困、解決溫飽,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
任務指標
━━扶持1000萬農村貧困殘疾人基本解決溫飽;初步解決溫飽的扶助其穩定提高經濟收入。
━━幫助中西部地區100萬名農村適合參加生産勞動的貧困殘疾人接受實用技術培訓。
━━扶持中西部地區25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危房改造,完成32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務。
主要措施
1.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繼續將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列入扶貧工作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要針對殘疾人特點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2.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要將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納入整體規劃,在“整村推進”扶貧過程中,選擇適合殘疾人脫貧的項目,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參加生産勞動,保證各項扶持措施真正落實到殘疾人戶。經濟較發達的地區要將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點解決低收入殘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對貧困問題,穩定提高經濟收入。其他地區要採取措施,保證中央扶貧貸款落實到位,扶助殘疾人擺脫貧困。
3.幫助中西部地區農村貧困殘疾人接受實用技術培訓,掌握脫貧致富的技能。
4.加強康復扶貧貸款項目管理,規範運行,量化績效考核,最大程度地保障殘疾人受益。開展農村殘疾人扶貧到戶貸款貼息方式改革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可將中央康復扶貧貸款貼息直接核補給貧困殘疾人貸款戶。
5.繼續開展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努力解決城鎮貧困殘疾人住房困難問題。對中西部地區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給予補助;東部地區要對貧困殘疾人住房狀況進行摸底調查,安排資金幫助貧困殘疾人改善住房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