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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二)教育

    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殘疾人全面實現自身價值的基本條件。

    任務指標

    ━━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適應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與當地健全兒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視力、聽力、語言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國家要求,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普遍得到職業教育或培訓。

    ━━保障符合國家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接受高級中等以上教育。

    ━━加快高級中等特殊教育發展,積極發展高等特殊教育。

    主要措施

    1.繼續將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全面納入國家和各地區義務教育體系,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

    2.繼續完善以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系。全面推行隨班就讀和普通中、小學校設立特教班,30萬人口以上且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要建立1所九年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

    3.將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指標列入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指標體系,統計義務教育對象必須包括適齡殘疾兒童少年。

    4.統籌規劃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市(地)級以上城市要建立特殊教育高中或設立特殊教育高中班;倡導、鼓勵興辦殘疾人高等教育,有計劃地扶持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和創辦特殊教育學院。繼續辦好長春大學特殊教育學院、天津理工大學聾人工學院、山東濱州醫學院、北京聯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等特殊教育院校,適當擴大招生規模,增加專業設置,提高辦學層次和質量。進一步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殘疾考生的政策和考試辦法。繼續完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銜接的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

    5.繼續將殘疾人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建立健全助學金制度,將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切實列入政府優惠政策範圍,在同等條件下,接受高級中等以上教育的貧困殘疾學生優先享受國家資助政策。

    6.以社會普通職業教育機構為主,充分發揮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的作用,普遍開展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的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城鎮與就業相結合,農村與生産和扶貧相結合,開展多層次的職業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實用技術培訓。

    7.加強特殊教育師資人才隊伍建設。創造條件辦好特殊教育師範院校,在普通師範院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或課程,增加特殊教育師資人才隊伍的數量,提高質量。依託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建立國家級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繼續辦好北京聽力語言康復技術學院。加強盲文、手語的研究、完善和推廣工作,繼續研製專業手語和盲文符號,組織開展盲文、手語特殊教育培訓,規範教材的編審和出版工作,為盲人、聾人接受義務教育、高級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創造條件。

    8.採取多種形式,掃除殘疾青壯年文盲;鼓勵自學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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