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發展綱要的任務指標和主要措施
(一)康復
康復是幫助殘疾人恢復和補償功能,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基礎。
任務指標
━━加強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建設和康復服務人才培養,提高康復服務能力。城市和發達地區農村殘疾人普遍得到康復服務,欠發達地區農村70%以上的殘疾人得到康復服務。
━━實施一批重點康復工程。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300萬例、低視力者配用助視器10萬名、盲人定向行走訓練3萬名、肢體殘疾矯治手術1萬例、裝配假肢和矯形器8萬例、聾兒聽力語言訓練8萬名、智力殘疾兒童系統訓練10萬名、肢體殘疾人系統訓練12萬名,幫助480萬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綜合治療。組織供應各類輔助器具300萬件。
━━開展殘疾預防,減少殘疾發生。
主要措施
1.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託,建立和完善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積極推進殘疾人康復服務專門機構和康復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整合資源,發揮醫療衛生機構、社區服務機構、學校、幼兒園、福利企事業單位、殘疾人活動場所等現有機構、設施和人員的作用,大力開展社區康復服務,建立社區康復員隊伍,完善適宜的社區康復設施,將社區康復服務納入社區建設和基層衛生工作。加強社會福利機構、殘疾人養護機構、特殊教育機構中的殘疾人康復工作。
2.組織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採取設立定點醫療機構與組派醫療隊相結合的方式,實施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推動“白內障無障礙區”建設;完善低視力康復服務網絡,組織開發、生産、供應助視器,推廣低視力康復技術,對貧困低視力患者實施救治;開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訓練服務。
3.健全聾兒康復網絡。加強中國聾兒康復研究中心和省級聾兒康復中心建設,鞏固基層聾兒康復機構;辦好聾兒家長學校;指導社區、家庭開展康復訓練;實施貧困聾兒康復救助;開展聽力語言康復教師職稱評定工作;逐步推廣人工耳蝸植入技術;拓寬聽力語言康復服務範圍。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機制。全面推行“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在覆蓋8億人口的地區,對480萬名重症精神病患者進行治療康復;對貧困精神病患者實行醫療救助;推動精神病康復托養機構建設;大力開展精神病防治社區康復工作,採用工療、娛療、日常照料等多種康復手段,努力提高康復效果。
5.加強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室建設,推動基層衛生機構開展肢體殘疾康復訓練與服務;完善中國康復研究中心和省、市(地)級康復中心的功能與條件;組織肢體殘疾人在社區和家庭廣泛開展康復訓練;對麻風畸殘人員實施手術矯治或配備輔助用具;做好手術矯治、輔具適配、功能訓練的有機銜接;幫助貧困肢體殘疾兒童接受手術矯治與康復訓練。
6.發揮社區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社區服務機構、工療養護機構為依託,開展智力殘疾康復綜合服務。調動智力殘疾人親友的積極性,對智力殘疾兒童進行生活自理和認知能力與語言交流等訓練,對成年智力殘疾人進行簡單勞動技能、社會適應能力等訓練;積極創造條件,建設集教育、康復、娛樂、勞動為一體的智力殘疾和重度殘疾人的養護機構,提供系統、終身康復服務;對貧困智力殘疾兒童實施康復救助。開展早期干預,切實做好特殊人群的補碘宣傳教育工作,減少智力殘疾發生。
7.組織研製開發、生産、供應各類殘疾人急需的質優價廉的實用型輔助器具。推廣、使用康復服務新技術、新産品;對貧困殘疾人裝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矯形器等輔助器具實施救助。鞏固和完善全國輔助器具供應服務機構;建立國家和區域輔助器具資源中心,加強信息服務,推廣評估和適配技術。加強殘疾人輔助器具質量監督和管理。
8.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開展殘疾人康復工作公益宣傳服務。普及康復知識,提高殘疾人的自我康復意識;廣泛開展“愛眼日”、“愛耳日”、“精神衛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風病日”等活動;針對遺傳、疾病、中毒、意外傷害、有害環境等主要致殘因素,有重點地開展宣傳教育,採取干預措施;倡導早期干預和早期康復訓練,有效減輕和控制殘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