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發佈重點區域和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18 11:17 來源: 環境保護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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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發佈了2014年2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結果顯示,2月份,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0.3%,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9.7%,輕度污染佔20.3%,中度污染佔7.2%,重度污染佔8.3%,嚴重污染佔3.9%。昆明、海口、深圳等7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為100%,舟山、南昌、廈門等1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80%以上,嘉興、上海、南通等30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範圍在50%~80%之間,西安、邢臺、石家莊等23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91.8%;其次是PM10,佔5.8%。與上年同期相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提高2.7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中除NO2外均有所下降,其中,PM2.5、PM10、SO2月均濃度分別下降5.9%、5.9%、8.2%,CO日均值超標率和O3日最大8小時值超標率分別下降1.2%、0.1%,NO2月均濃度上升7.7%。與上月相比,各主要污染物均有所下降。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2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邢臺、石家莊、保定、唐山、邯鄲、西安、廊坊、衡水、濟南和北京;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福州、拉薩、深圳、南昌、珠海、麗水、廈門和惠州。

    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31.5%,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68.5%,重度污染佔22.6%,嚴重污染佔19.3%。13個城市中天津、承德達標天數比例分別為57.1%、50.0%,其餘11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京津冀地區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88.7%;其次是PM10,佔10.9%。與上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0.6個百分點,與1月份相比提高6.1個百分點。

    長三角地區25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8.6%,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1.4%,重度污染佔2.3%,嚴重污染佔0.6%。25個城市中僅麗水達標天數比例為100%,舟山、台州、溫州等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80%~100%之間,嘉興、上海、南通等19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徐州的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長三角地區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98.6%;其次是NO2,佔0.9%。與上年同期相比,長三角地區25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提高4.8個百分點,與1月份相比提高27.2個百分點。

    珠三角地區9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91.6%,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8.4%,無重度及以上污染。9個城市中深圳、珠海、惠州3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為100%,中山、東莞、廣州等5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80%~100%之間,肇慶達標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珠三角地區超標天數以PM 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71.4%;其次是NO2,佔28.6%。與上年同期相比,珠三角地區9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0.4個百分點,與1月份相比提高39.2個百分點。

責任編輯: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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