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在審計署召開。會議由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主持,中央紀委副書記張軍、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王爾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士秋、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李勇庫、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孟建民等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參加了會議。 劉家義在會上指出,2013年,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共同努力下,經濟責任審計在促進加強幹部管理監督、推進反腐敗和推動深化改革等方面的作用更加有效地發揮。去年,全國共對4萬多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幹部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300多億元,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360多人。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等部門根據審計結果,對履行經濟責任中存在問題、應當承擔責任的120多名領導幹部,給予免職、降職、撤職等處理,也為一些有反映或舉報的領導幹部,查明了實情、澄清了問題。 針對今年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劉家義強調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加大審計力度,抓好對重點部門、重點領域、掌握重點資金的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大對重大違法違紀違規案件線索的查處力度。二是抓好規範化建設,儘快下發《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切實抓好貫徹落實,並加快《經濟責任審計指南》制定工作。三是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各部門要繼續積極協作配合,建立相應的數據庫系統和有效的信息共享平臺與載體,發揮合力。四是加強總結和調查研究,要系統梳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經驗和媽的做法,針對面臨的一些問題和難點,組織專題調查研究。五是做好經濟責任審計相關培訓工作,進一步提升隊伍素質。 會上,李勇庫報告了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2013年的主要工作和2014年的工作建議,各成員單位交流了工作情況,還研究審議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和《2014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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