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針對當前困擾外貿企業發展的瓶頸問題,結合全省出口退稅工作實際,福建省國稅局從落實稅收政策、加快退稅進度、提高服務質量、加大幫扶力度、規範稅收執法、強化部門協作等方面推出十項措施,全力促進福建省外貿出口。此舉也是省國稅局落實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舉措之一。 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及時發佈預警信息,提醒企業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和防騙能力,及時將出口退稅審核系統生成的出口退稅業務提醒信息通知出口企業。 ——進一步探索簡化退稅服務流程,實現即辦事項當場辦結,做到審核、審批、退稅“三及時”。 ——繼續完善“出口退稅遠程綜合服務系統”,方便納稅人網上辦理退(免)稅預審,實現企業足不出戶即可便捷辦理出口退稅申報事宜。 ——全面兌現辦稅服務承諾制。出口企業貨物退(免)稅認定、變更審批時間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7個工作日;對電子信息齊全、經營業務無疑點的出口業務的審核審批,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外貿企業可以一月多次申報出口退稅,加快企業的資金回籠。 ——貫徹落實“一對一”稅務幫扶工作機制,對幫扶企業建立省、市國稅局和幫扶企業聯絡員制度、同等優先辦理出口退(免)稅制度。 ——規範出口貨物函調管理。除列入總局、省局重點關注高風險企業,對同一年度出口從同一供貨企業購進的同類出口貨物的發函次數,原則上省內供貨企業不超過1次,省外供貨不超過2次。 ——大力扶持福建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發展,落實總局關於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相關政策,支持中小企業更加有效地開拓國際市場。 據悉,這些措施中的部分在發佈前已先行先試,並取得較好反響:1月至3月,全省(不含廈門)國稅部門共辦理出口退(免)稅103.31億元,同比增長14.43%。(記者周琳通訊員葉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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