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4月13日電(記者魏聖曜、袁軍寶)“如果不是‘二次報銷’又分擔了5.8萬元醫療費用,家裏將背上沉重的債務。”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村民張雲龍説,父親患有肺癌,去年10月之前做過兩次治療花費13.4萬元,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3.8萬元後,“二次報銷”又減輕了剩餘費用的六成多。 張雲龍口中的“二次報銷”,是去年1月1日起山東省在全國率先啟動的省級統籌“大病保險”——在原有的基本醫保報銷基礎上,患有兒童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乳腺癌等20類重大疾病的城鄉居民,可以獲得最高20萬元的“二次報銷”。 山東省保監局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大病保險業務已涵蓋這個東部省份6300余萬參保農民,2013年度人均保費只需15元。截至3月27日,山東共賠付2013年度新農合大病醫療費用61.3萬人次。 得益於大病保險政策的逐步鋪開,“一人大病,全家返貧”的情況在山東省正得到改善。“我哥去年生病總共花了4.4萬元醫療費,全都是七拼八湊借的,新農合報銷了2.3萬元後,大病保險又給報銷9200多元。”山東章丘市繡惠鎮大夫村村民孫守東説,這些錢對於他們來説無異於“雪中送炭”。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策研究處處長張百順説,2014年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准將改為每人32元,起付標準為1萬元,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不低於50%的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給予不低於60%的補償,患者負擔將得到進一步減輕。 張百順説,一場大病帶來的不僅是個人身體健康的損失,高昂的醫療費用往往會讓一個走上小康生活的家庭變得拮據甚至“返貧”。他説,根據新政策,自2015年起,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不再執行20類重大疾病補償政策,統一按醫療費用額度進行補償,屆時這一政策有望惠及更多大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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