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於開展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的通知》,部署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基礎上,開展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全面查清全國耕地後備資源面積、類型、權屬和分佈情況,相關省份將補充開展二次調查中“不穩定耕地”和新增耕地的調查評價。 本次調查評價主要包括三項任務: 一是開展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以二次調查和2012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結果為基礎,結合土壤普查、農業普查、全國國土規劃綱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成果和資料信息,綜合考慮區位、交通等開發條件,以圖斑為單元,調查評價可開墾土地和可復墾採礦用地的宜耕性;以縣為統計單位,建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數據庫,進行數據庫集成與匯總,形成國家級層面數據庫;分析耕地後備資源開發的經濟、生態、社會效益,提出合理開發利用的政策建議。 二是開展“不穩定耕地”調查。以二次調查數據庫為基礎,以二次調查中各省上報的“不穩定耕地”面積為參考,經實地核定位置、範圍、質量等級、利用狀況等,形成“不穩定耕地”調查結果,實現“不穩定耕地”上圖入庫。 三是開展二次調查新增耕地調查。以二次調查結果為基礎,對比1998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結果,在二次調查耕地增加的省份,對二次調查增加耕地,經實地核定位置、範圍、質量等級等,形成單位和個人自行開墾的新增加耕地面積調查結果,實現對新增耕地上圖入庫。 按照《通知》部署,2014年5~7月,完成調查評價試點工作,完善調查評價相關方案和標準規程,開展技術培訓。2015年6~10月,完成二次調查“不穩定耕地”和新增耕地更新工作,完成國家級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綜合數據庫建設。 《全國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技術方案》與《通知》同步下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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