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多年的持續推進,本世紀初開始實施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績,我國的預算執行管理機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已步入國際領先之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在國際上積極推薦我國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成為我國財政財務管理運行的基礎和重要保障。在收入收繳方面,推行非稅收入收繳流程改革,執收單位“收錢不見錢”,從機制上解決了過去存在的截留、坐支非稅收入等問題;推行電子繳稅橫向聯網,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全天候繳納稅款,不僅極大方便了納稅人,而且使稅收收入入庫速度大大加快,稅收信息在部門間實現共享。在資金支付方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採取預算單位資金支付的扁平化管理和“第三方付款”方式,不僅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效率,而且從根本上避免了預算單位擠佔挪用資金問題。與此同時,依託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建立起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和公務卡制度,管理手段更加先進,管理效果更加明顯。目前,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本實現對縣級以上預算單位和有條件的鄉級預算單位的覆蓋,我國財政財務運行管理有了可靠的基礎和保障。 財政報告體系和財政、財務信息完整性和透明度得到強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保證了預算執行明細信息能夠得到及時反饋,預算執行分析的及時性、準確性、針對性不斷提高。財政部門戶網站按月公佈預算執行情況,財政透明度進一步增強。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反映的信息更加科學完整,向社會公開程度逐步提高,對促進預算編制水平的提升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所有省份組織開展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試編工作,嘗試編制反映政府“家底”的資産負債表、反映政府運行成本的收入費用表,為全面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礎。 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以及國庫現金管理逐步走向依託市場配置。國債管理實現從發行額管理向餘額管理的重大轉變,全面實施國債續發行框架,正式啟動國債預發行試點,配合有關部門推出國債期貨,根據金融市場變化適當調整儲蓄國債發行利率,國債管理市場化程度不斷加深。推動建立國債做市支持機制,不斷完善國債收益率曲線,增強國債收益率市場基準地位。地方政府債券實現從中央代發逐步向地方自行發債轉變,有6個省(市)開展自行發債試點。中央國庫現金管理面向金融市場實行招投標制,到2013年底商業銀行定期存款已累計操作65次,實現凈收益430億元。 財政資金管理的安全性和規範性有所提高。各級財政國庫部門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基礎規範要求,科學設置崗位,強化崗位分工與職責規定,建立崗位責任追究機制,加強銀行賬戶管理和對賬管理,形成科學規範的財政資金收付管理流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工作,私開、亂開專戶問題得到遏制,財政專戶資金管理的規範性進一步提高。 財政國庫業務運行實現信息化、網絡化和電子化。中央和地方省市兩級財政建立了從預算指標、用款計劃、資金收付、賬務處理全流程信息系統控制體系,基本實現國庫業務全流程的信息化、電子化管理。財政部門與預算單位、稅務機關、人民銀行、商業銀行的聯網程度不斷提高,借助網絡一些地方探索預算單位記賬軟體的集中式部署,取得較好效果。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大力推行,有13個省份的省本級開展了試點,資金支付安全保障能力和運行效率大幅提升,行政管理成本持續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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