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把"戰場"從醫院轉入醫調委探索依法調解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04 18:3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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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現醫療糾紛怎麼辦
——天津把“戰場”從醫院轉入醫調委探索依法調解機制

    新華社天津5月4日電(新華社記者劉林、張建新)出現醫療糾紛怎麼辦?是去醫院拉橫幅鬧事還是上法院訴訟?在天津,65歲的歐陽澍帶領22名從醫衛、法律等崗位上退休下來的調解員,用5年的時間把醫療糾紛的“戰場”從醫院轉入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天津醫調委),用法律和醫療的專業知識為醫療糾紛進行調解工作。

    5年來,天津醫調委共受理調解醫療糾紛2304件,調解成功率達87.5%,協議履行率達100%,得到了患者及其家屬以及醫務人員的認可。

    “醫鬧不管用 堅持依法調解”

    2009年初,天津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頒布實施了《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要求索賠額在1萬元以上的醫療糾紛都要到醫調委或法院解決。

    在天津醫調委這間不足十平方米的主任室裏,歐陽澍接待過上百起醫療糾紛案件。“有來燒紙的,有要卸我一條腿的,還有來求情的,我只堅持一個原則——醫鬧不管用,堅持依法調解。”

    歐陽澍説,醫調委的調解員們隸屬司法局,對於患者和醫院來説是純粹的“第三方”,同時醫調委免費為醫患雙方進行調解,辦公經費由市財政支出,避免了患者擔心的幕後操縱。

    對於在這個房間裏發生過的是是非非,歐陽澍以輕描淡寫道來,但從他處理的案例裏可看到這項工作的艱難。

    中年男子王某在杭州工作,2013年初因左踝外傷到杭州一家醫院就診,後又到天津市某三級醫院復查。同年3月,王某拆除石膏後發現左足畸形,左趾關節脫位。此後,王某與杭州市的醫院通過杭州市醫調委達成調解協議,共獲賠7萬餘元。2013年11月,王某又通過天津市醫調委向天津市某醫院就漏診責任索賠5萬元,其間,王某多次找到醫院打鬧。

    “這名患者在醫鬧過程中嘗到甜頭,多次到醫院鬧事。綜合分析雙方責任我們發現,患者已獲賠的數額超出其依法應得的賠償,所以天津某醫院不再賠償,杭州的醫院可向天津的醫院追償。不能因為患者鬧事就花錢買平安,要依法依據。”

    最終,經過調解員的細緻開導,這起糾紛得到了妥善解決。

    “調解並不是把患方要求往低調,而是依法依據”

    “摸清事實、分清責任、依法賠償。這是我們調解員的三步調解程序,也是我們的工作原則。”調解員李俊告訴記者,調解不是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往往醫患雙方都不服,依法依據、合理合情是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成功與否的關鍵。

    李俊給記者舉了個例子:患者尹某在某三甲醫院就診,術後死亡,家屬向院方索賠10萬元,通過調查核實,依法測算應賠償20.5萬元,經與醫方多次溝通,醫方對調解結果表示認可,並簽署協議,使實際賠償高於索賠額。

    “調解工作並不是把患方的要求往低調,而是依法依據,該多少就多少。”天津醫調委業務指導部主任孫學歧表示,在醫療糾紛調解中,責任認定和賠償數額往往是醫患雙方爭議的焦點,為此,醫調委建章立制,堅持依法調解機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的防線作用。

    舉一反三防範 堅持源頭治理

    “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出現,不僅搭建了醫患雙方溝通協調解決醫療糾紛的平臺,完善了醫療糾紛處置機制,還幫助醫療機構提高業務水平和職業素養,從源頭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天津市衛生局黨委書記王賀勝説。

    2009年至2013年,天津市發生醫療糾紛例數總計2414件,與新辦法實施前相比大幅下降,同時,賠付金額也逐年遞減。

    王賀勝介紹,每個月天津衛生系統都要舉行醫療糾紛案例分析會,對賠付超過萬元的病例逐一分析是否存在醫療缺陷。同時,獎優罰劣,將醫療糾紛處置情況與醫療機構管理、醫院等級評審挂鉤。

    此外,天津市還通過引入醫療責任保險實現醫療風險共擔。目前,天津市有43家三級醫院和38家二級醫院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參保醫院範圍不斷擴大,保險理賠及時到位。5年來,協議賠償執行率一直保持在100%,未發生一起因保險理賠引發的次生矛盾。

責任編輯: 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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