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現場會在天津召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06 09:17 來源: 衛生計生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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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5日,全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現場會在天津召開。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同志和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同志對這次會議高度重視,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確要求。會議總結交流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經驗,現場參觀了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部分醫院,對進一步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進行了部署。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中央綜治辦主任陳訓秋、司法部部長吳愛英出席會議並講話,司法部副部長郝赤勇出席會議。會議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馬曉偉主持。 

  會議通報了近年來全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進展情況。自2010年以來,各地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和《關於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積極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健全了綜治、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保監等部門協同參加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工作機制,建立以人民調解為主要模式的第三方醫療糾紛化解機制,取得顯著成效。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共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3396個,人民調解員2.5萬多人,55%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有了政府財政支持。2013年共調解醫療糾紛6.3萬件,調解成功率達88%,有力地維護了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會議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的重大決策部署,緊密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把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作為推進“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服務群眾、促進健康、保障民生重要舉措,不斷創新和完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工作機制。

  會議要求,要把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一方面要持續深入開展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保持對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對暴力傷醫行為實行“零容忍”;另一方面,要積極構建以人民調解為主體,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機結合、相互銜接的制度框架,以社會治理的思路和辦法,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解決好醫療糾紛預防、化解和妥善處理的問題。力爭用2年左右的時間,實現醫療秩序明顯好轉,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會議強調,要進一步增強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大力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一要切實做好醫療糾紛化解工作。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作為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依法及時化解醫療糾紛。認真做好醫療糾紛的預防工作,努力把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宣傳教育功能,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達利益訴求。進一步提高醫療糾紛調解質量,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二要進一步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按照人民調解法的規定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組織網絡。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選聘好人民調解員,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醫療糾紛人民調解隊伍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大力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建立健全符合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特點和規律的制度體系,使調解工作各個環節有章可循。加強內部管理,規範工作流程,提高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規範化、法制化水平。四要積極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機制創新。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運用法、理、情相結合的方式,運用專業知識、科技手段和信息技術開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切實提高醫療糾紛調解效果。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合力。五要做好醫療糾紛投訴管理工作,保障醫療質量安全,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規範醫療投訴管理,做到投訴必管、投訴必復,要實現醫療投訴管理與人民調解的無縫對接。

  會議要求,要不斷完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法制建設,依靠法制建設為維護醫患雙方權益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強組織領導,依託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會議強調,各地要把預防和妥善處置醫療糾紛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折不扣地把相關政策措施貫徹執行好,國家層面將把這項工作納入對醫改工作的責任考核之中。 

  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法制辦有關同志,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活動工作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各省綜治、司法、衛生計生(衛生)部門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責任編輯: 盧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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