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記者從安徽省財政廳獲悉,為進一步規範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工作,安徽省財政廳採取一系列管控措施,要求省級行政事業單位移交房産證、土地證集中管理,實行資産集中處置等,通過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監管機制。 按照安徽省政府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已在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的、佔有使用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全部移交省財政廳或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集中保管。權證不齊全的單位實行限期補辦。據了解,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安徽省有權證的432家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共移交權證3446本,其中,房産證2428本,證載面積341萬平方米。 産權集中管理同時,實行資産集中處置,嚴把資産“出口”關。安徽省不斷完善資産處置申報審批制度,明確對涉及資産原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資産處置報安徽省政府審批,對經審批後需納入財政集中處置範圍的資産,統一由安徽省財政廳組織公開出售,實行資産集中處理。 目前,安徽省統一組織公開拍租,推進資産收益統管。對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出租的各類房産、土地,由財政統一委託評估、統一組織拍租、簽訂統一合同文本。由單位負責合同簽訂和日常管理,財政對房屋租賃合同實行備案管理,跟蹤監督合同簽訂和執行情況,規範資産出租行為。自2013年5月1日實行公開拍租以來,出租房産實際成交租金收益較原合同平均增長73.4%。(記者 馮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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